編者按: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作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今年將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并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這意味著,已試點4年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到今年5月1日最終完成。
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截止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從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被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2014年6月1日起,電信業被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2015年底,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就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2016年將全面推開營改增改革,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6年1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座談會,研究全面推開營改增、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顯著減輕企業稅負,調動各方發展積極性。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則完成了營改增改革的最終“扣殺”,自2016年5月1日起,營改增全面鋪開,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
2016年3月18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獲得國務院審議通過,最受關注的稅率問題敲定:建筑業和房地產業適用11%稅率,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適用6%稅率。
那么,我國為什么要進行營改增?其意義何在?對各行各業具有什么影響?建筑企業、房地產企業等市場主體應如何應對?稅費改革的未來是怎樣的?企業該如何健康、平穩發展呢?分析這些問題,不僅需要現實性的探究,更需要前瞻性的考量。
本文導讀:
“營改增”后部分行業留差額征稅:房地產 建筑業或實行稅率自選制
“營改增”的影響:房建、基建、裝飾、園林企業,差異竟然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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