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目篩選標準
(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1、貧困地區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經批準建立的廣播電視臺等播出機構;采編播設備老化,制播能力存在不足。
2、廣播電視無線發射臺站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享受中西部待遇地區的縣級(含)以上電視、調頻和中波發射臺站;承擔中央廣播電視節目轉播任務,直接服務農村區;臺站機房、道路、給排水、圍墻等基礎設施存在不足;“十二五”未安排中央投資進行支持。
3、少數民族新聞出版東風工程項目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①購置民文數字出版設備:少數民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自治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黨報黨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物等出版單位(含為自治州服務的省級出版單位);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數字化加工、編輯、管理、投送等設施設備存在不足。②購置民文印刷設備:少數民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自治州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印刷單位(含為自治州服務的省級印刷單位);承擔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印制主要任務;基本印刷設施設備存在不足。③改擴建縣級新華書店:少數民族自治區和少數民族自治州的縣;承擔發行少數民族語言出版物的主要任務;縣級新華書店業務用房面積根據戶籍人口測算,未達到以下建設標準,服務人口 30 萬人以上為 1500 平方米,服務人口 20-30 萬人為 1200平方米,服務人口 10-20 萬人為 800 平方米,服務人口 2-10 萬人為 600 平方米,服務人口不足 2 萬人為 200 平方米。④縣級新華書店流動售(送)書車:少數民族自治區和少數民族自治州的縣;縣級新華書店尚未配備流動售(送)書車。
(二)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項目
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國家級珍貴文化和自然遺產名單中,遴選具有愛國主義、優秀傳統文化、科學普及等教育價值,且近五年來擬實施相關保護利用設施項目的遺產資源。
經地方申報、專家評審、部門審核和地方公示,共計 1184個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項目(不含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地區項目)列入實施方案項目庫。
(三)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
1.旅游公共服務保障設施建設:項目須為中西部重點旅游目的地或具有區域性輻射功能的入口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交通、安全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項目。2.重點景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須為近 5 年重點開發和建設的新景區或建檔立卡貧困村周邊、具備一定條件、對當地居民就業增收帶動作用顯著的景區。 3.紅色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限于列入全國紅色旅游經典景區名錄的紅色旅游經典景區。
經地方申報、專家評審、部門審核和地方公示,共計 294 個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不含紅色旅游基礎設施項目)列入實施方案項目庫。
在項目篩選過程中,向貧困地區適當傾斜,向配合國家“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的遺產保護項目傾斜。
項目庫實施動態化管理。規劃實施過程中加強對入庫項目執行情況的總結評估,根據實際及時對入庫項目進行調整補充。對實施條件已經發生變化的或地方上已經先行建設的項目,退出項目儲備庫,所在省(區、市)按照項目入庫程序補充申報項目。
六、項目資金來源及中央補助投資標準
(一)項目資金來源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相關項目實施的責任主體是地方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負責落實建設資金,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國家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逐年安排,滾動實施。地方、項目單位等要發揮主體責任,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投入,加強規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