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
材料采購成本一般包含: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其他可歸屬于采購成本的費用,如下為例子。
材料類別(列舉)是否可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稅率
鋼材、水泥、混凝土是增值稅專用發票17%
油品、火工品是增值稅專用發票17%
原木和原竹是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13%
管理要點:
(1)2016年5月1日前,在建項目要根據施工進度安排來采購材料,把材料庫存降到最低限度;
(2)各項目主要物資及二、三項料等應通過電商平臺集中采購;
(3)所謂“一票制”,即供應商就貨物銷售價款和運雜費合計金額向建筑企業提供一張貨物銷售發票,稅率統一為17%;所謂“兩票制”,即供應商就貨物銷售價款和運雜費向建筑企業分別提供貨物銷售和交通運輸兩張發票,稅率分別為貨物17%、運費11%。
周轉材料
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工程施工中可多次使用的材料、鋼模板、木模板、竹膠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進項抵扣稅率:
(1)自購周轉材料:17%;
(2)外租周轉材料:17%;
(3)為取得周轉材料所發生的運費:11%。
管理要點:
(1)項目使用的周轉材料,由上級法人單位統一購買、統一簽訂合同、統一付款、統一管理,以經營租賃方式調配給各項目使用。
(2)各項目周轉材料應通過電商平臺集中采購,充分獲取增值稅抵扣憑證。
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包括:
(1)臨時性建筑:包括辦公室、作業棚、材料庫、配套建筑設施、項目部或工區駐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場、鋪軌基地、鋼筋加工廠、模板加工廠等;
(2)臨時水管線:包括給排水管線、供電管線、供熱管線;
(3)臨時道路:包括臨時鐵路專用線、輕便鐵路、臨時道路;
(4)其他臨時設施(如:臨時用地、臨時電力設施等)。
進項抵扣稅率:
(1)按照建筑勞務簽訂合同:稅率為11%;
(2)如分別簽訂材料購銷合同與勞務分包合同的:材料17%、分包11%;
管理要點:
臨時設施應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進行控制。
包清工,對方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稅率3%,注意合同比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