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共有產權住房蓋在哪?質量怎么樣?交通便不便利?環境好不好?這些問題直接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也反映著百姓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品質的關心關注。在最新出臺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導則》)中就這些問題,給出了讓百姓滿意的答案。
為保證百姓住有所居,一直以來,北京市在保障房規劃建設過程中,始終堅持規劃選址、土地供應、資金支持、審批辦理“四個優先”措施;嚴把保障房建設主體、建筑材料、施工過程、市政配套“四道關口”,確保每個保障房項目真正成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同時大力推進國有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保障房、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積極爭取政策支持,不斷拓寬保障房建設籌集渠道。
為保證百姓住有宜居,根據中央及北京市提出的“適用、經濟、綠色、美觀”建筑方針,北京市全面提升保障房建筑品質,打造綠色宜居精品住宅,在全國范圍實現“六個率先”:一是保障房率先實現綠色建筑行動、住宅產業化“兩個100%”全覆蓋。二是率先建立保障房規劃設計方案專家預審機制。三是率先實施保障房全裝修成品交房,平均每套房可減少二次裝修建筑垃圾排放2噸以上。四是率先實施公租房建設與評價地方標準。五是率先將新納入保障房建設計劃的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目前建筑規模已達240萬平方米,居全國首位。六是率先發布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
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宜居,這既是百姓對生活質量的更高追求,也是管理部門對“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總體思路的更深認識,這與我們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的要求和目標是一脈相承的。在總結住房保障各個時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此次推出的《辦法》、《導則》,對共有產權住房的建設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
優先選址,科學布局
《辦法》規定,共有產權住房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進行項目選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職住平衡。
共有產權住房的建設用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綜合招標”等多種出讓方式,遵循競爭、擇優、公平的原則優選建設單位,并實行建設標準和工程質量承諾制。
在項目的設計建設方面,制定共有產權住房建設技術導則,相關管理部門將嚴格按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并依法進行日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