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業化對建筑業生產方向的引領
建筑工業化是一種新型建筑方式,它改變了傳統建筑行業中原有的手工作業、粗放型的建筑方式,利用高科技和信息工業化的手段,在流水線上建好房子的“零部件”,再在現場進行裝配,對推動我國傳統建筑行業轉型升級意義重大。因此,建筑工業化備受重視。今年以來,我國“十三五規劃建議”中重點提出要推廣“建筑工業化”;在不久前結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建立健全經濟、適用、環保、節約資源、安全的住房標準體系”,逐步解決中國“城市病”問題;《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中,提出要強力推進建筑工業化,并將“積極推進建筑工業化、標準化,提高住宅工業化比例”作為建設重點之一。
在供給側改革對建筑業的四個方面的影響中,建筑生產方式的影響應是最根本和最廣泛的。其中,建筑工業化又應該是最為重要的部分。因為建筑工業化的推行和應用能夠提高生產效率,同時有助于模數化和標準化;整合建筑業和建筑企業的資源,將建筑行業整體資源的作用最大化,實現多方共贏;通過標準化和集中的生產方式,減少材料損耗和對環境的污染;提高建筑產業鏈的運營效率,并降低建筑企業的運營成本。
多重政策利好無疑標志著建筑行業這一巨無霸行業的轉型升級拉開序幕,建筑工業化正迎接風口。與傳統建筑手段相比,建筑工業化的生產方式在工期、產品質量、安全性能和節能環保效率等方面都有著非常明顯的優勢。
以100平米的建筑為例,采用建筑工業化的施工工期僅為300天,即10個月到12個月就可完成從零到精裝修交房,比傳統的施工方式約節省30%左右的工期。如果是建造別墅,從開始施工到完工控制在15天內,而傳統的方式大概是6到8個月左右。
在節能方面的優勢則更加明顯。在寒冷的北方地區,房屋如果在外墻做保溫層,在防火技術方面就較難達到要求,而如在內墻做保溫層又會占用較多的室內空間。通過建筑工業化手段,將保溫層做到墻體中間,兼顧了防火安全和節省空間的問題,比傳統建筑大概要提高40%-50%左右的節能效率。
安全性能方面,首先,建筑行業有非常嚴格的產品設計、檢查和驗收標準,從圖紙審核階段開始,就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傳統建筑行業之所以會爆出一些建造質量的問題,是因為在施工的過程中發生了偷工減料、不按照既定標準執行的情況。而工業化的方式則完全杜絕了這種可能性。因為生產線的機器是嚴格按照圖紙的參數進行生產制造,而且每一件建筑產品的生產來源都是可追溯的,這些特點都確保了工業化的建筑手段比傳統的建筑業要更穩定、更標準、更安全。
站在國家層面上,建筑工業化的優勢同樣振奮人心:施工周期僅為傳統方式的2/3,用工量也大大減少,施工現場無粉塵、噪音、污水等污染,可節水80%、節能70%、節材20%,而且解決了保溫、防水抗滲、不隔音等建筑通病。在國家大力提倡轉型升級的今天,建筑工業化已經是勢在必行。
同時,由于實現了建筑工業化生產方式的建筑企業在本質上已經是高科技企業,建筑工業化不但為農民工提供了一個工作崗位,更重要的是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市民保障”。在高科技制造企業里,他們可以轉化為職業技術工人,甚至更高層次的技術人才,職業生涯發生了很大改變,自身價值也得到了最大化實現。而新型城鎮化的重點發展方向是智能、綠色和低碳,所以,新型城鎮化呼喚綠色、智能和宜居的建筑產品,它要求建筑產業改變高消耗、高投入、低收益的現狀,因此,建筑工業化可以和新型城鎮化互相促進,互相成就。
結語
“沒有成功的企業,只有時代的企業”。套用同樣的邏輯,建筑行業也應該順應時代的潮流,把握風向,按照國家“供給側改革”和“一帶一路”戰略的思路,大力推進建筑工業化,從資金、品牌、管理等方面促進建筑工業化企業的改革,實現行業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供給側改革”在生產方式、要素投入、產業結構和配套措施方面為建筑業的發展清除了障礙,明確了建筑業作為產品供給方的地位,指出了其不同層面的改革方式;“一帶一路”戰略拓寬了建筑業的發展和投資領域,引導建筑業和相關企業將業務范圍擴展到我國廣大中西部地區和更加廣闊的國際市場,并通過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為建筑業提供了資金保障;建筑工業化則代表了最先進的生產方式,能夠從工期、產品質量、安全性能和節能環保效率等方面為建筑業帶來顯著變化,徹底扭轉建筑業在社會上固有的從業人員素質低、資源消耗大且污染嚴重、生產方式粗放的刻板印象,同時通過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方式改善我國建筑企業競爭力,為我國建筑業的“二次出?!碧峁﹫詫嵑蠖堋!肮┙o側改革”、“一帶一路”戰略和建筑工業化導向互為促進,相輔相成,形成了一股強大的合力,為我國建筑業的發展創造了強勢風口。我國建筑業只要把握好機會,充分利用這一契機,必將迎來蓬勃興旺的發展盛況。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盡管“供給側改革”和“一帶一路”戰略會給建筑業帶來明顯利好,但由于建筑業積弊較多且關系復雜,同時建筑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在眾多行業中明顯落后,因此新的發展過程中會伴隨較大陣痛:“遲遲不能推出的“營改增”以及效果遠低于設想的“質量治理行動”即為顯例。改革推行期間,承受不住陣痛的建筑企業將會消亡,但改革過后的形勢也充滿希望,那會是煥然一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