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方案在浙江省層面草擬期間,中央高層曾多次催促,要求加快申報速度。國務院收到申報方案后,轉批給中國人民銀行,由其牽頭提出修改意見。
后中國人民銀行又征求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意見,在反饋意見基礎上,再次論證、修改。今年2月,完成內部八司局會簽,隨后,發文向七部委完成會簽,會簽完畢后,于3月初上報國務院。
試驗區獲批后,溫州市政府、浙江省政府已組成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實施領導小組,負責具體推進落實。
截至4月4日,圍繞“十二項任務”的國務院最終批復方案尚未下達,20余項實施細則亦未最終確定,但金融綜合改革的大方向已非常明朗,擬出臺的實施細節也漸次明晰,其中包括實行民間借貸登記備案制度、構建多層次的民間投資渠道、有限放開民間資金金融準入、探索地方金融監管等。
在溫州金融辦快速推進下,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整體實施方案初稿已經形成。實施方案提出溫州金融改革三個階段:2012年試點起步,2013年-2014年全面推進,初步形成完善的地方金融體制;2015年及以后深化完善試點,這其中包括2011年一攬子實施細則,目前正在邀請浙江省內專家討論,修改。
張震宇表示,實施細則將在5月之前上報省政府并獲得批準,其個人微博透露,該細則很有可能在省政府召開的“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動員大會暨全省金融工作會議”上推出。
上述方案中的“十二項任務”不會齊頭并進,而是有先有后。而按照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先行先試原則,目前,部分試點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如溫州民間借貸登記服務有限公司和溫州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的組建,這是20余項實施細則中的兩項具體措施。
據了解,國務院層面提出,溫州試點若半年到一年不成功,便立刻停止并調整思路,而成功之處其他地區亦可快速復制。可見,在中國全局性金融體制改革尚難深入推進的大環境下,探尋有效的改革突破口,已非常迫切,但決策層態度依舊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