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綿陽、遂寧、南充、廣安、眉山、阿壩、涼山等市(州)開展中標候選人評定機制創新試點,探索解決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的圍標、串標、違規評標、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招標投標等問題。
試點市(州)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打捆審批項目中的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下(不含1000萬元)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可以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僅對投標文件進行符合性評審,采用隨機抽取方式從所有通過符合性評審的投標人中確定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評定機制試點實施辦法(細則)由試點市(州)制定,報省發展改革委備案后實施。
搖號法(或抽簽法)實際上就是對報名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后,經由各方面專家合理評審確定若干入圍投標人,然后采取搖號的方式產生中標候選人的一種評標方法(另一種方案則是先搖號篩選后進行符合性評審)。
實際上,這也不是四川第一次在小工程項目的中標人選取方式上做嘗試了——
-2017年6月29日,四川巴中市-
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如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對業績無明確要求的,不得以業績作為投標準入條件。對于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不含3000萬元)的市\縣(區)政府投資項目,采用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標人。
-2017年7月18日,四川甘孜州-
甘孜州政府出臺《進一步加強政府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要求州縣(市)政府投資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采用搖號招標方式確定中標人。
不難看出,四川省花費了相當大的力氣來探索“如何維護招投標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那么,搖號這一方式的運作,是否能夠發揮作用呢——?
觀點一:隨機搖號可取!
首先,隨機搖號的出現一定程度上能緩解目前過度競爭的局面。原先在招投標過程中,一家建企的資質與業績等指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招投標的結果。這很容易形成大建企總能接到項目,而中小建企則經常流標的惡性循環。采取隨機抽號的方式來挑選中標候選人,能夠在符合條件的所有競標單位中最大限度地給予機會與可能性。這對于以往長期處于競標劣勢地位的中小建企們而言自然是利好的。
其次,隨機搖號把決定權交由不可控因素,降低了內部操作與人為干涉的舞弊行為。普遍來說,搖號的原理是經由電腦程序生成一套隨機數字組,數位越多的情況下,可能出現的排列如何情況越多,可操縱性就越小。即使對程序進行修改,只需要調查一下腳本源代碼便可以發現異常。這將大大降低招投標過程中徇私舞弊的可能。
所以,目前來看,隨機搖號的方法對內對外都是符合“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另一方面,退一步來說,目前也只是在政府的中小型項目中采取試點,產生波動的可能相對較小,也能夠為這種方案的實施進行檢驗與修正。如果真的存在問題,那么正好可以在現階段進行修正。既為建企提供機會,也能夠完善方案本身——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