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加強工地的治安保衛工作,保障集體財物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必須搭建門衛室,安排責任性強、身體健康人員值班,值班人員要協助材料員,做好材料進出的驗收,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強巡邏檢查,嚴防壞人進行偷竊和破壞活動。
2、工地更衣室必須門窗完整、安全,鑰匙要隨身攜帶,做到人離關窗、上鎖,室內衣物存放要整潔,貴重物品(如現金、手表)要隨身攜帶。
3、工地的物資要分類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緊靠圍墻。
4、材料運出現場,應填寫證明,及時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
5、高檔木材、門窗、瓷磚、鋼配件、鋁合金等貴重材料、物資應存放在專門的安全地點。
6、工地配備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負責,標明有效期、檢查人員、保養人員名單,妥善保管,不得亂放或移作他用。
7、工地食堂現金、票證要專人負責,嚴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衛生的地方。
8、發生事故或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公司、保衛部門報告,積極協助公司、保衛部門偵破案件。
門衛管理制度
一、門衛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值班制度。工地進出一律憑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必須問明事由,辦理好登記手續,方能入內。
二、門衛管理人員應樹立個人形象,講話文明,有著良好的責任感,待人應熱情并做好接待工作。當班時間不準睡覺,不準私自外出,有違反規定的按有關制度采取相應處罰。
三、車輛進出大門必須隨時關門,大門不得無故敞開,門衛人員必須做好車輛進出的沖洗工作,待清洗干凈后才準駛出,并注意車輛有無滴漏、散落、飛揚等情況。
四、工地大門內外,按衛生責任范圍內做好保潔工作。不得有泥漿帶出門外。
五、對進出工地的物資材料、設備一律憑出門證,并清點清楚。有權拒絕可疑人員攜帶行李物品出門。
六、做好工地保衛工作,夜間應巡邏施工現場,發現重大情況應及時報警或及時匯報給工地夜間值班人員。
七、工地門口應維持好交通秩序,不得有無關本工地的車輛停放在門口,應保持大門口經常暢通無阻。
信息管理制度
為確保項目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健康發展,加強我工地施工隊伍內部治安管理,預防萬一,以免在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束手無策,經項目部研究決定,特制定如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平時加強對廣大干部職工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工作,講解有關突發性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措施,使職工們做到保持頭腦冷靜有條不紊。
二、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獎罰制度,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工地管理人員都要做好相互協調工作,對工作中沒有到位的人員要進行嚴肅處理其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綜治領導小組職責: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工地現場負責人要頭腦冷靜地一方面就地布置處理方案,防止事態惡化,另一方面要及時向分公司綜治領導小組報告,性質嚴重的要立即向有關組織和公安機關報告。對于違法犯罪行為要帶領職工與犯罪分子作堅決斗爭。如是火情,應向消防部門報告,并立即帶領義務消防隊采取一定的滅火措施。
四、綜治管理人員職責:綜治管理人員必須確保通訊方式暢通,及時準確地傳遞上下級部門的信息。必須堅守崗位,耐心細致地接待電話報警或投訴,對緊急情況報警要果斷冷靜,一方面迅速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可能的損失,另一方面抓緊時間報告上級領導。
五、全體職工職責:職工要及時了解突發性事件的基本情況,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進行有關補救措施。
六、對發生以下事件最遲需在24小時內報告到上海市進滬施工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聯席會議辦公室:
1、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和突發事件。
2、發生因內部矛盾激化引起的自殺、兇殺(包括除工傷以外的非正常死亡)案件及政治案件。
3、發生被盜、被騙損失在萬元(含萬元)以上的案件。
4、一個月內連續發生同類案件三起以上的。
5、其它有關必報案件。
七、工地實行值班責任制。無論白天還是晚上都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都有電話和BP機,保證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在三分鐘內就能取得相互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