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
來源:中國政府網 時間:2015-05-20 10:04:50 [報告錯誤] [收藏] [打印]
第二章 規劃目標和原則
第一節 目 標
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構建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實現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奠定堅實的醫療衛生資源基礎。
第二節 原 則
一、堅持健康需求導向。以健康需求和解決人民群眾主要健康問題為導向,以調整布局結構、提升能級為主線,適度有序發展,強化薄弱環節,科學合理確定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數量、規模及布局。
二、堅持公平與效率統一。優先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促進公平公正。同時,注重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使用的科學性與協調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公平與效率的統一。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切實落實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責任,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大力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四、堅持系統整合。加強全行業監管與屬地化管理,統籌城鄉、區域資源配置,統籌當前與長遠,統籌預防、醫療和康復,中西醫并重,注重發揮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整體功能,促進均衡發展。
五、堅持分級分類管理。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衛生資源現狀,統籌不同區域、類型、層級的醫療衛生資源的數量和布局,分類制訂配置標準。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著力提升服務能力和質量;合理控制公立醫院資源規模,推動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總體布局
在不同的屬地層級實行資源梯度配置。地市級及以下,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省部級及以上,分區域統籌考慮,重點布局。
第一節 機構設置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包括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見圖示)。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社會辦醫院。其中,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根據功能定位主要劃分為縣辦醫院、市辦醫院、省辦醫院、部門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主要包括軍隊醫院、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醫院)。縣級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為公立和社會辦兩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為政府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屬地層級的不同,政府辦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劃分為縣辦、市辦、省辦及部門辦四類。
第二節 床位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控制在6張,其中,醫院床位數4.8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1.2張。在醫院床位中,公立醫院床位數3.3張,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
分區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則。根據各省份經濟、社會、人口、衛生等方面的實際狀況,考慮各地資源差異,在現有基礎上,按照鼓勵發展、平穩發展、控制發展等策略對各省份區別制定床位發展目標。
第三節 信息資源配置
開展健康中國云服務計劃,積極應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可穿戴設備等新技術,推動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服務和智慧醫療服務,推動健康大數據的應用,逐步轉變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強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到2020年,實現全員人口信息、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基本覆蓋全國人口并信息動態更新。全面建成互聯互通的國家、省、市、縣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實現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六大業務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積極推動移動互聯網、遠程醫療服務等發展。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積極推進居民健康卡與社會保障卡、金融IC卡、市民服務卡等公共服務卡的應用集成,實現就醫“一卡通”。依托國家電子政務網,構建與互聯網安全隔離,聯通各級平臺和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機構,高效、安全、穩定的信息網絡。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標準規范體系。加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建設。實現各級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與公共衛生服務的信息共享與業務協同。
第四節 其他資源配置
一、設備配置
根據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和群眾健康需求,堅持資源共享和階梯配置,引導醫療機構合理配置適宜設備,逐步提高國產醫用設備配置水平,降低醫療成本。加強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和準入管理,嚴控公立醫院超常裝備。支持發展專業的醫學檢驗機構和影像機構,逐步建立大型設備共用、共享、共管機制。建立區域醫學影像中心,推動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檢查、醫院診斷”的服務模式,提高基層醫學影像服務能力。按照統一規范的標準體系,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檢驗對所有醫療機構開放,推進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集中檢查檢驗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大型醫用設備按照品目分為甲類和乙類,由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制定配置規劃,并分別由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管理品目實行動態調整。
二、技術配置
健全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準入和管理制度,對醫療技術臨床應用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加強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協同研究網絡建設,圍繞常見疾病和健康問題,加快推進適宜衛生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加強對臨床專科建設發展的規劃引導和支持,以發展優質醫療資源為目標,發揮其示范、引領、帶動和輻射作用,提高基層和區域的專科水平,逐步緩解地域、城鄉、學科之間發展不平衡,促進醫療服務體系協調發展。注重中醫臨床專科的建設,強化中醫藥技術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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