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正式發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作為指導各地開展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建設和管理的重要依據,《規劃》提出,力爭到2020年,初步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體系。同時,《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期間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三大具體目標、四大主要任務。下面對上述方面進行了整理,希望能夠為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抓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的建設機遇提供政策參考。
規劃目標
總體目標科學和合理地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大力提高城市空間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城市地下空間綜合效益,切實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高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城市持續健康發展。更好發揮地下資源潛力,形成平戰結合、相互連接、四通八達的城市地下空間。力爭到2020年,初步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建設管理體系。具體目標:
一是建立和完善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體系,推進城市地下空間規劃制定工作。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完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補充完善城市重點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涉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內容。
二是開展地下空間普查,推進城市地下空間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到2020年,不低于50%的城市初步建立包括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現狀、規劃建設管理、檔案管理等的綜合管理系統,有效提升城市地下空間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是健全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依法管理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使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主要任務
完善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體系
一是推進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應當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步編制,將其主要內容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城市總體規劃已經審批、尚未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城市,應當補充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應當對規劃期內城市地下空間開發戰略、規劃目標、平面布局和分區管控、豎向分層劃分、重點地區建設范圍、地下地上空間一體化安排、開發步驟等做出安排部署,并提出人民防空、環境保護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