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抗震規范比較
劉志軍說,中日兩國抗震基本思路均采用二階段設計法。中國現行抗震設計是按照小震進行設計,但采用抗震措施和抗震構造措施來達到中震、大震下的抗震目標。日本規范是按大震設計,其現行抗震設計要高于中國標準。
中國的第一階段承載力驗算,取多遇地震 小震 的地震動參數進行計算,而日本采用的第一水準地震相當于中國的中震水平。中國的第二階段彈塑性變形驗算采用罕遇地震 大震 進行驗算,而日本第二水準地震相當于中國的大震標準。中國大部分結構都只需要進行第一階段驗算,而日本大部分結構都需要進行兩水準驗算。中國規范在第二階段采用的是定性設計,而日本的第二水準設計中引入了延性系數,定量地保證結構的抗震性能。為此,劉志軍提出兩點建議,第一,強化“大震不倒”驗算。鋼結構建筑宜進行罕遇地震下彈塑性變形驗算及延性系數驗算,將三水平兩階段驗算發展成三水平三階段驗算,確保結構的強度儲備、變形和耗能能力以及抗倒塌能力,保證結構在意外大震中不倒塌,保護生命安全應該成為抗震性能設計最重要和基本的目標。第二,推廣隔震、消能減震技術,擴大工程應用。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建筑和重要建筑,譬如學校、銀行等;在使用功能不能中斷的建筑,譬如,醫院、通訊等;有珍貴物品的建筑或珍貴建筑,譬如,博物館、檔案館、文物館等已有建筑物進行加固。
近年來,地震頻發已引起人們的高度關注,目前,以隔震、消能減震為主要內容的結構減震控制技術已成為國際學術界和工程界關注的熱點、研究的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