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公告速遞
1. 公司公告
建筑行業
i. 基建工程
成都路橋:簽署7.65億元立交橋工程施工合同,占2011年營業收入的30%,竣工時間暫定 2013 年 5 月 30 日
一、 合同簽署情況
成都市路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9 日收到成都高投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發出的《中標通知書》,確定公司為繞城高速與元華路互通立交橋、天府新區“三縱一橫”繞城高速立交橋群(劍南大道-濯錦南路)工程施工的中標單位。
近日,公司與成都高投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繞城高速與元華路互通立交橋、天府新區“三縱一橫”繞城高速立交橋群(劍南大道-濯錦南路)工程施工合同》。
二、 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價格:76,499.72 萬元。
2、協議簽署時間:2012 年 8 月 31 日。
3、協議生效條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與加蓋公章后生效。
4、合同履行期限:項目開工日期以監理人下發的開工令為準,竣工時間暫定為 2013 年 5 月 30 日。
三、 合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合同金額約占公司 2011 年經審計營業收入的 29.97%,合同的順利實施將對公司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本合同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履行合同而對業主形成依賴。
重慶路橋:被收購方鼎順公司項目因土地置換存在延期開工風險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就投資 29,975.39 萬元收購重慶鼎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順公司)100%的股權事宜進行了披露(詳見公司臨時公告“臨 2012-023”《重慶路橋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資產公告》),現將目標公司所涉土地風險情況及應對措施補充披露如下:
一、根據重慶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專題會議紀要》(2009-11 號),就 220 千伏高九路輸變電工程變電站選址占用鼎順公司項下“芳草地•嘉水藍天”房地產項目土地事宜,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決定對鼎順公司土地采取置換以及調整土地出讓紅線圖方式處理。重慶市園林局在《石橋鋪六店子 220千伏高九路輸變電工程用地置換的意見》中明確說明,在滿足置換后不減少綠地總量,完善調整規劃手續以及置換地內不得有任何地上、地下建構筑物的前提下,原則同意變電工程所占用的綠地在A16-3/02號地塊東北側的 A19/02 號地塊內置換。截止評估基準日,上述土地紅線尚未劃定,土地置換仍未完成,鼎順公司也因此延后其項目動工開發時間。2012 年 8 月 3 日,鼎順公司最新取得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顯示:項目計劃開工時間調整為 2012 年 8 月 31 日,由于上述土地置換尚未徹底解決,存在延期開工的風險。目前,鼎順公司正積極協調相關部門爭取早日完成土地置換工作以及地塊附著電桿下地工作(重慶市電力公司發展策劃部已于 2012 年 7 月 10 日下發《關于 110 千伏小袁線異動方案的通知》,要求重慶市電力公司市區供電局拆除相關土地上的架空線路),盡早安排動工,以消除可能存在的風險。
二、據了解,上述土地的置換調整不會對本項目的經濟測算和效益產生影響。
隧道股份:擬發行不超過26億元可轉債議案獲股東大會通過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具體方案如下:
(一)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債。
(二)發行規模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投資項目資金需求情況,本次擬發行可轉債總額為不超過人民幣26億元(含26億元)。具體發行數額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在上述額度范圍內確定。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發行方式和發行對象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由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與保薦機構及主承銷商確定。 本次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五)債券期限
自本次可轉債發行之日起6年。
ii. 專業工程
中國中冶:中冶集團自愿將其持有122.7億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總數64.18%),在限售期滿后繼續鎖定三年至2015年9月20日
中冶集團自愿將其持有本公司的12,265,108,5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總數64.18%),在2012年9月21日限售期滿后繼續鎖定三年,至2015年9月20日。若在承諾鎖定期間發生資本公積金轉增資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增發等使中冶集團所持本公司股份數量發生變動的事項,上述鎖定股份數量也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