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監督權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力度不斷加強。2015年修改立法法,加強對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制度,明確規定主動審查、向審查申請人反饋及向社會公開制度。2012-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12次專題詢問和15項專題調研,檢查了17項法律實施情況。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制定《關于改進完善專題詢問工作的若干意見》,將涉及改革難度大、存在問題多、社會關注度高、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報告議案確定為專題詢問的選題,執法檢查、聽取報告、專題詢問三種監督形式有機結合。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檢查職業教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
人民政協積極探索和完善民主監督機制。2015年,專門圍繞騰格里沙漠污染治理、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等重大問題開展多項監督性調研議政,就決策執行中的問題提出批評和建議。
對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監督力度加大。截至2015年年底,相關部門已明令廢止35部,全面修改24部,部分條款修改的182部法規規章。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處理了存在違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問題的81部法規規章。特別對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涉及的部門規章進行了集中審查和督促修改。
行政問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制度進一步完善。2012-2014年,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受理行政復議申請約34萬件,審結32萬余件,占受理案件總數的94%。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行政案件的指導意見》,推進相關機制改革。截至2015年年底,已設立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等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
社會監督不斷加強。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印發《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截至2015年年底,全國共有人民監督員1.5萬多人,聘任特約檢察員3786人。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擬撤銷案件”和“擬不起訴案件 ”共7974件,其中,對212件案件提出不同意檢察機關擬處理決定的意見,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一些情形提出監督糾正意見992件,對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提出建議156條。充分發揮互聯網監督作用,近年來,中央紀檢監察機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開設了舉報網站,一大批通過互聯網反映出來的問題得到了解決,為預防和懲治貪污腐敗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