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調整費用定額
1.措施費。
措施費中包括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夜間施工費、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使用費、工程定位復測費、冬雨季施工增加、大型機具進出場、特殊地區施工增加、工程排污費等,經分析,這些費用中購置的設備、材料等設施,能夠提供增值稅發票進行抵扣,但考慮到部分現場制作或加工的措施,如土方、加固等工程無法抵扣。通過調研施工企業實際措施費用,增值稅可抵扣比例暫按70%考慮,經測算措施費調整系數為0.898。
2.規費。不包括進項稅,不做調整。
3.企業管理費。
企業管理費構成較為復雜,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等,適用13%稅率的購進圖書、報紙、雜志等,接受郵政和基礎電信服務適用11%,接受增值電信服務適用稅率6%,其他一般為17%。通過調研施工企業實際企業管理費用,增值稅可抵扣比例暫按65%考慮,經測算企業管理費調整系數為0.903。
4.利潤不包括進項稅,不做調整。
5.稅金。
建筑業增值稅制下,所繳納稅金為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在項目竣工結算以前無法確定所納稅金,但是無論在可行研究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等項目前期,還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預算、結算,均要求反應包含稅金在內的工程造價全部費用內容。因此,在增值稅稅制下,建筑工程費用稅金為暫定金額,在稅負不高于營業稅稅制原則下,測算稅金暫定稅率。
以煉油化工工程取費費率為例,通過測算石油安裝工程費用中人、材、機比例分別為:26%、55.7%、18.3%,進行測算增值稅暫定稅率見表3:
表3:“營該增”后增值稅暫定稅率測定表
從表3可以看出,營業稅制下所繳納稅金為0.0459,而要使增值稅下稅負不增加并保持基本一致,當增值稅下所繳納稅金同為0.0459時,測算的增值稅暫定稅率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