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到新版《建規》的整合修訂工作體現了哪些指導思想,有哪些重點突破時,沈紋認為,主要是以下七點:一是吸取火災教訓,填補了建筑保溫系統防火技術要求的空白。為適應國家大力推行建筑節能政策的新形勢,深刻吸取央視“2·9”和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溫系統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消防單位通過大量的保溫材料及系統的火災試驗研究,在建筑防火規范中首次對不同類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提出了明確、嚴格的要求,嚴禁使用易燃保溫材料,嚴格限制可燃保溫材料,大力推廣使用不燃保溫材料。同時,還對保溫系統的構造及施工工藝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保障建筑節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術依據。
二是突出以人為本,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員安全疏散設計要求。新版《建規》對超過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設置避難層、超過54米的住宅建筑戶內如何設置一個安全條件更高的房間等做出規定;加強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寬度、疏散距離、樓梯間形式、安全出口數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確了建材、家具、燈飾商店營業廳、展覽廳等場所的安全疏散指標等。
三是體現自防自救,提高了高層、超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設防標準。針對國內超高層建筑發展速度越來越迅猛、高度越來越高,發生火災時過度依靠外部救援的問題,新版《建規》著重加強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災的技術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樓板耐火極限、防火間距、人員疏散及避難、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設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層建筑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設施的設置要求。
四是貼近消防實戰,強化了建筑滅火救援設施的設置要求。針對滅火救援實戰中暴露的突出問題,新版《建規》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場地和救援口的設置要求,完善了消防電梯的設置要求;對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設施的設置,以及戶外廣告牌的設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滅火救援作戰效能的要求。
五是適應社會發展,增加了各類新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新版《建規》適應了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帶來的工程建設現實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類新型建筑的防火設計要求,其中包括了大體量物流建筑、大空間建筑、大跨度鋼結構建筑、商業步行街、地下倉庫、大型可燃氣體儲罐(區)、液氨儲罐、液化天然氣儲罐等建筑和設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六是吸納科研成果,提高了規范的科學性。在深入開展《建筑防火關鍵技術的研究》《國內外高層建筑防火標準的比較研究》《大型綜合商業建筑防火設計關鍵技術研究》《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關鍵技術研究》《部分國家建筑外保溫系統防火標準的研究》《木結構建筑防火技術研究》等20余項科研課題的基礎上,新版《建規》將建筑外墻保溫系統防火、建筑構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構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轉化為規范的具體要求。
七是優化規范體系,增強了規范的協調性。新版《建規》重點對建筑防火設計提出基礎性、通用性要求。其中,對于消防給水、火災自動報警、防煙排煙及其他各類自動滅火系統,新版《建規》只規定需要設置的場所和部位,而這些消防系統的具體設計要求則在獨立成篇的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等系統技術規范中做出規定,從而建立了以《建規》為基礎,以各類消防系統技術規范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范體系。這種基礎規范和專業規范彼此獨立、相互銜接的規范體系架構,將更有利于規范的有效執行和持續完善。同時,在整合修訂中,還與《住宅建筑設計規范》《城鎮燃氣設計規范》《木結構設計規范》等有關規范的內容進行了協調,進一步提高了規范之間的協調性。
沈紋還談到,新版《建規》重點補充修訂了三個方面內容:新版《建規》將原《建規》《高規》的有關內容進行了系統化整合,保留了原兩部規范行之有效的內容,修改了不協調的內容,并補充了新的內容。
一是吸取火災事故教訓,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對建筑保溫、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設施配置,特別是高層、超高層及其他民用建筑防火措施等方面進行補充完善,提升了建筑火災防控水平,進一步增強規范的安全性。
二是適應建設工程發展需要,對物流建筑、商業步行街、高層建筑防火分區、安全出口、疏散寬度指標等進行補充修改,以解決發展中遇到的不適應、不明確等疑難問題,進一步增強規范的適用性。
三是查漏補缺,解決原兩部規范之間不協調、不全面、不系統等問題,進一步增強規范的科學合理性和系統全面性。
沈紋強調,新版規范內容較多,在框架結構、理念思路、內容要求等方面與原規范有不少差異。因此,要認真學習,深入研究,切實貫徹落實好規范的各項規定。一是要增強法治意識。要牢固樹立遵守法律、依法辦事,技術標準也是法規,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并要終身負責的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
二是要認真學好規范。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認真學習規范,準確理解規范意圖,熟練掌握規范,正確運用規范開展工作。
三是要嚴格執行規范。建筑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及審圖機構等相關單位在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規范,不得對規范條文進行隨意解讀,不得選擇性執行規范,不得采取任何變通方式逃避執行適用的規范,更不得違反規范。
四是要嚴格依法監督。消防監督部門要在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認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嚴格把關、監督和指導相關單位認真執行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