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批復》。
該批復同意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試點期為自批復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原則同意《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
在改革方案中,與建筑業相關的主要內容有如下四項:
改革工程監理管理體制。對乙級、丙級建設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審批實行告知承諾。
改革設計類等資質、資格管理。擴大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范圍,增加試點項目數量,完善審批與監管流程,探索建筑師負責制與監理體制間的銜接機制。對建設工程設計單位資質許可實行告知承諾。
改革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和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管理。參照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上海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監管模式,擴大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承攬工程范圍,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免于考核外國業務背景。對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許可實行告知承諾。
改革人防工程設計、監理資質管理。對申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護設施設計乙級許可資質(含首次申請、延期、變更)、乙級和丙級人防工程監理資質(含首次申請、延期、變更)實行告知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