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近期改革舉措(減環節、轉方式、強監管、重服務,共計23項)
依托本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的信息共享與協同功能,按照“精簡審批,推行承諾,加強監管”的思路,推行23項“減環節、轉方式、強監管、重服務”的改革舉措。
(一)減環節(7項)
1、取消4項審批事項
(1)取消“采用國外技術規范備案”和“業主自行招標資格審查”2項長期無申請、無必要的審批事項。
(2)取消從事土石方、混凝土預制構件、電梯安裝、金屬門窗、預應力、無損檢測、體育場地設施工程和爆破施工等八類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行政審批事項。(已發文實施)
(3)取消裝修、修繕和維護工程(不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竣工驗收備案,改為竣工驗收信息報送。
2、精簡3項審批前置環節
(1)取消企業資質審批前的專家評審環節,辦理時間縮短7個工作日。
(2)取消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證審批前置的第三方“企業安全生產體系評價”事項,改為企業告知承諾,審批時間縮短20工作日;取消建筑業企業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機構初審,審批時間縮短5個工作日。
(3)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前的現場安全質量措施審核,改為告知承諾和施工許可證核發后的事后監管,審批時間縮短10個工作日。
(二)轉方式(9項)
1、推行4項告知承諾制
(1)企業資質審批環節,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在網上申請。
本市審批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資質按照“網上受理、告知承諾、過程審核和事后復核”的方式實行快速審批和電子打證。根據住建部委托,對住建部審批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級資質試點告知承諾。
(2)工程報建環節,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外網上辦理。
對于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的項目,立項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或者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信息通過網上實現信息交互;對于發展改革部門備案及其他的項目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方式,在網上申報項目類型、資金來源、總投資額等相關信息,并對項目信息的真實和準確予以承諾后,實行網上在線辦理。
(3)工程招投標環節,可以通過告知承諾提前辦理。
招標人可以通過告知承諾,在工程報建前開展勘察、設計招標;也可以在確認招標圖紙具備招標條件并承諾自擔失敗風險后,啟動監理和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招標。
(4)采用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施工圖審查采用告知承諾。
對實施建筑師負責制的項目,建設單位和建筑師團隊可選擇告知承諾,對設計質量的合規性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試點施工圖審查采用備案制。
2、推行3項審批事項改為告知性備案
(1)合同信息報送改為告知性備案。取消建設單位直接發包合同登記手續,合同信息報送全面采用合同雙方自主簽訂合同后網上信息報送,將該審批事項列入事后告知性備案。
(2)工程招投標書面情況備案改為告知性備案。新招投標辦法實施后,工程招投標書面情況備案已改為事后備案,將該審批事項改為告知性備案。
(3)《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備案改為告知性備案。審查機構完成施工圖審查并核發《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后,進行網上告知性備案。(已發文實施)
3、推行2項網上在線辦理或審批
(1)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網上電子化審批
按照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的方式,安全生產許可證實行電子化審批和電子證書。無違規行為納入綠色通道的建筑業企業,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采用網上簡易延期換證,縮短審批時間15個工作日。
(2)規模以下裝修工程施工許可網上在線辦理
工程總投資1000萬及以下的,且不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企業投資的裝修、修繕工程(歷史和文物建筑除外),通過告知承諾方式網上在線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取得電子施工許可證。
(三)強監管(3項)
1、建立批中批后監管制度和平臺
從重前置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以告知承諾事項為重點,建立完善記錄、抽查和懲戒的批中批后監管制度和平臺。采集企業告知承諾記錄,建立批中批后監督抽查和公眾監督機制。經發現存在承諾不兌現或弄虛作假等行為并查實的,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采取整改、撤回許可或禁止選擇告知承諾制的懲戒;情節嚴重的,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給予限制進入本市建筑市場的最嚴厲懲戒,加大違規和失信成本。
2、強化執法檢查
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增加對企業承諾履約行為的批后監管內容。對存在承諾不兌現和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企業,加大對其隨機檢查的頻次,形成全方位監管體系。
3、健全行業誠信體系
建立健全覆蓋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和項目管理等各類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的誠信體系。擴大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信用評價的范圍,加大信用評價應用的領域和環節,實現行業信用和企業信用相互補充、協同聯動的社會信用體系。在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的信用評價中,增加對承諾不兌現和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扣分值;情節嚴重的,降低信用等級,清出本市建筑市場。通過與市公共信用平臺的信息交互,實現跨部門的聯合懲戒。
(四)重服務(4項)
1、完善信息服務
修訂完善和公開各類行政許可事項的辦事指南和在線辦事計算機操作說明,完善辦事服務狀態和結果查詢。
2、精簡申請材料和結果文書
梳理和精簡各類辦理事項申請材料,取消無必要和無依據的申請材料,簡化和優化各類申請表,實現各類證書電子化和自助下載打印,方便企業辦事。
3、推行標準化窗口辦事服務
開展全員培訓,推行標準化窗口辦事服務;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對于管理相對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審批部門應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材料;推行辦事大廳自助辦事服務,開展跨區辦理部分事項試點,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4、推行綜合咨詢服務
建立本市建筑建材業全業務綜合咨詢服務平臺和機制。拓展完善微信、網站等線上咨詢服務渠道。建立常見問題解答發布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本市建筑行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貫徹國家和本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市區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成立由市住建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處室及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專項審改工作小組,負責確定審改方案和計劃,持續組織推進審改工作,將任務逐項分解到位、落實到人。
(二)完善配套政策。按照審改方案的總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分批次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和文件,重點完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體系的相關政策,確保審改成效落地。對于部分改革事項可利用自貿區改革平臺試點先行,在試點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
(三)開發配套系統。針對審改后的業務需求,利用現有上海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開發或調整開發配套的信息系統,保證改革各項措施真正落地。
(四)建立“容錯”機制。建立健全允許失敗,寬容犯錯的“容錯”機制,營造改革創新的良好氛圍。對旨在推動工作的失誤或無意過失,且個人和所在單位沒有牟取私利的,應不予或者免予追究相關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