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總理發話:
嚴控辦公用房所建設,把錢花到該花的地方去!
為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推動政風作風轉變和廉潔政府建設,落實國務院“約法三章”,把嚴格控制機關團體樓堂館所建設的舉措制度化,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機關團體建設樓堂館所管理條例(草案)》。草案對機關、人民團體、財政給予經費保障的其他團體和事業單位等新建、擴建、改建、購置辦公用房等作出嚴格限制,明確規定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禁止以技術業務用房名義建設辦公用房,對財政給予經費補助的團體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建設、維修樓堂館所也要按照確有必要、嚴格控制的原則制定管理辦法。草案嚴格機關團體辦公用房項目審批和建設資金管理,要求對屬于禁止建設或建設必要性不充分、建設資金來源不符合規定等情形的不得批準;辦公用房項目的建設資金由預算資金安排,不得挪用各類專項資金、向單位或個人攤派、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及接受贊助或捐贈等。草案還對建設樓堂館所的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作了規定,對違法行為明確了責令停止相關建設活動或改正、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責令限期騰退、對相關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等措施。
此次修訂后的草案主要對辦公用房的建設(購置)、資金與監察三個方面做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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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辦公用房的建設購置方面——草案對機關、人民團體、財政給予經費保障的其他團體和事業單位等新建、擴建、改建、購置辦公用房等做出嚴格限制,明確規定不得建設培訓中心等各類具有接待功能的場所和設施、禁止以技術業務用房名義建設辦公用房,對財政給予經費補助的團體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建設、維修樓堂館所也要按照確有必要、嚴格控制的原則制定管理辦法。
2
在辦公用房的建設資金方面——草案嚴格機關團體辦公用房項目審批和建設資金管理,要求對屬于禁止建設或建設必要性不充分、建設資金來源不符合規定等情形的不得批準;辦公用房項目的建設資金由預算資金安排,不得挪用各類專項資金、向單位或個人攤派、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及接受贊助或捐贈等。
3
在辦公用房的信息監察方面——草案還對建設樓堂館所的信息公開、監督檢查等作了規定,對違法行為明確了責令停止相關建設活動或改正、對所涉樓堂館所予以收繳拍賣或責令限期騰退、對相關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等措施。
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國家總理 李克強
本屆政府成立之初,李克強總理代表新一屆政府提出“約法三章”,其中第一條就是本屆政府期間,一律不得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本次常務會議通過草案進一步強調嚴控與監管,正是要對過去長期存在的“豪華辦公樓”下大力氣整改:
從過去到現在,在一些不稱職領導的意識中,惟建筑宏大,才能顯示領導的氣魄;惟裝修豪華,方可顯示領導的政績;惟氣派莊嚴,盡顯政府權威
關于超標辦公建筑的案例,這些案例應該說是耳熟能詳了——
河南鄭州:惠濟區政府的投資高達幾億元,占地共計五百畝,區政府內擁有“古樹園”、人工湖、假山、容納千人的巨型會議中心以及六座辦公大樓……
陜西山陽:公路管理辦公室的新辦公樓整體投資680萬元,地處在福銀高速山陽縣出口大路旁,有106間辦公室。有些大房間還要隔開,給公路段的主要領導做成套間。
安徽阜陽:潁泉區的“機關辦公區”是一個龐大的“宮殿”,建筑整體為歐式風格。整個辦公區占地42畝。光土建和外裝修就超過了1500萬,這還不包括內裝修和辦公用品……
……
如果“公家房子”越蓋越寬,建設“適當超前”,而商住房卻見漲不見落,群眾淪為房奴卻日益力不從心,那么人們實難相信領導干部會真的為百姓謀大利益。長此以往,黨委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就是必然。
正因如此,嚴格控制機關團體樓堂館所建設,才能進一步貫徹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才能持續推動政風作風轉變和廉潔政府建設、才能真正落實國務院‘約法三章’!
要把寶貴的財政資金更多用于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
要讓人民過上好日子,政府就要過緊日子!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來源:政府工作報告、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