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質量安全趨向標準化
當前,正在開展的工程質量治理行動,對質量安全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大力規范、提升建筑實物和人的行為標準化,才是解決所有質量安全工作的一條準線。
在質量標準化方面,要把握質量行為標準化,明確工作標準,加強標準化制度建設;把握工程實體質量控制標準化,從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進場的質量控制,到施工工序控制,以及質量驗收全過程的標準化控制。
在安全標準化方面,要強化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監控,及時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使施工現場的人、機、物、環始終處于安全狀態。標準化工作推進的好,我們質量基礎肯定能夯實好,安全底線肯定能守得牢。
八、經營理念趨向商品化
商品化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之一,而經營理念是企業發展的基石,是決定企業發展的方向。總書記在浙江時就指出:“要有世界眼光和戰略思維”。
首先,要有世界的眼光和戰略的思維來經營企業,在制訂企業自身發展規劃、發展戰略、發展愿景、發展目標時,要以市場為導向,緊跟時代主題,緊扣市場脈搏,用開放的思維考慮問題,用超前的市場意識謀劃發展、經營企業。
其次,充分認識到建筑產品所具有的商品屬性,在提供有形的產品之外,更要提供無形的服務。企業要把“服務”貫穿于工程建設全過程,通過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來增加建筑產品的附加值,獲得廣大業主和用戶的認可度和滿意度。
九、市場行為趨向契約化
成熟的企業和成熟的市場行為是高度尊重市場規律和市場價值取向的,而這種尊重首先體現在對契約的尊重,尊重契約也就是尊重合作雙方的正當權益。一方面,加強合同管理,通過合同備案制度來規范合同的簽訂,落實合同履約責任。另一方面,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市場行為。嚴肅查處工程建設各方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市場清出力度。同時,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加快人員數據庫、企業數據庫、工程項目數據庫建設,推進省市縣三級及中央數據庫的對接,來培育和維護好建筑業的“契約精神”。
十、行政管理更加法制化
首先,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不斷建立健全建筑業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及其配套制度,讓“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法治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其次,加快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拓寬基層部門和企業參與政策制訂的渠道,增強決策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第三,加強和提高行政立法質量,主動適應建筑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堅持立改廢釋并舉,推動工程總承包、建筑市場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立法;
第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建筑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重點領域的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來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