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打造全產業鏈協同發展新模式
一是推進設計、施工一體化建設模式。推廣以設計為龍頭的EPC總承包管理模式,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率先試點,并逐步延伸至社會投資項目。完善工程總承包招投標辦法及相關指導文件,進一步明確工程總承包資質要求,總承包、承包、專業分包之間的相互關系和操作規則,以適應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一體化需要。
二是增強行業自主創新能力。通過實施揚塵管理、環評控制等手段,逐步淘汰落后產能。鼓勵企業開展自主創新,加快“四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培育扶植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帶動本市建筑業整體水平提升。
三是釋放產業聯盟集群發展優勢。不斷擴大參與企業范圍,打造具有國家影響力的建筑工業化產業聯盟。通過技術整合、優勢互補、信息共享等方式,落實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協同發展機制,切實提升聯盟成員的群體競爭力。
4.5 推動裝配式建筑與信息化融合發展
一是推廣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過程中,鼓勵采用BIM技術。在三維可視條件下建設標準化預制構件和部品數據庫,開展模擬拼裝、部品部件協調檢查、工程量數據分析等工作,提高施工圖設計精度和施工效率,降低工業化企業生產成本。
二是實現建筑構件生產管理信息化。在預制構件生產企業推廣BIM技術,利用信息模型進行模具設計、鋼筋網片、骨架的制作和加工,提高構件制造精度。鼓勵使用ERP(企業資源計劃)管理系統,優化生產控制、庫存控制及物流、采購、分銷管理,提升構件生產企業績效。在構件產品中植入RFID(無線射頻識別)芯片,實現預制構件生產、安裝、維護全過程的質量可查、可追溯。
三是探索建筑工業化項目大數據管理。集成應用互聯網、物聯網和GPS定位等信息技術,建立建筑工業化項目管理系統,完成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過程的追蹤、定位和維護。探索將建筑工業化項目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信息納入統一平臺,集成裝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數據,為上海市建筑工業化后評估提供分析依據。
4.6 提高裝配式建筑監管水平
一是加強預制部品構件監管。發布《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明確由行業協會對部品構件生產企業及其產品流向進行備案登記,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合理引導預制構件產能,及時發布上海市裝配式建筑建設計劃、現有預制構件廠布局和產能數據,確保本市預制構件市場供需平衡。
二是強化裝配式建筑質量監管。加大施工現場巡查、抽查、專項檢查頻次,重點檢查針對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的安全防護措施,推廣運用定型化可變動的安全防護設備和可移動工具式防護架等,確保工地現場安全施工。實施全裝修住宅一房一驗制度,確保裝配式建筑質量可控。
三是建立工業化建筑項目評價體系。編制發布工業化建筑評價標準,從質量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統籌評判建筑工業化的發展成效。突出建筑工業化對企業勞動生產效率、綜合協同能力、核心競爭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考核;突出建筑工業化在工程質量、建筑性能、建筑使用壽命與傳統建筑的比較;突出構件生產基地和施工裝配現場的節能、節材、節水、節電以及噪聲、污染排放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