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筑市場缺乏真正的競爭
招標投標是一種充滿市場競爭的交易方式,建筑市場實現真正競爭是進行招標投標的基礎。然而,由于我國建筑業發展的特殊歷史原因,各行業建筑市場基本以龐大的國有企業為主,缺乏真正有效的競爭。例如我國水電建筑市場,目前市場上有兩家實力較強的水電建筑央企,盡管國內許多省均有省級水電建筑企業,但由于長期的歷史原因,均沒有承攬大中型水電工程的經歷,其技術水平和綜合實力與兩家水電建筑央企相比都相差甚遠,往往很少有水電業主敢冒險將大中型水電工程委托給省級水電建筑企業承攬;盡管兩家水電建筑央企旗下都有多家水電技術水平高、綜合實力強的子公司,但兩家水電建筑央企總部都采取高度集權化管理,核心的人財權都統歸于總部,實際經營中往往為了保護集團的整體利益,子公司難以在市場上真正獨立。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兩家水電建筑央企在同一市場上聯合壟斷和相互競爭所付出成本與獲利相比,選擇聯合壟斷是必然趨勢,真正競爭難以形成。所以,特別是大型水電工程投標中會出現一種普遍現象:投標人基本都是兩家水電建筑央企旗下的子公司,幾十億元的工程,各家投標人報價往往會出奇地接近。
建筑市場缺乏真正的競爭,不僅難以取得良好的招標效果,而且還會帶來許多危害:一是投標人將輪流坐莊,招標將流于形式;二是容易導致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串通或投標人之間相互串通,進行私下交易;三是中標人的投標競爭壓力不強,中標項目完成的好壞都不影響后續其他項目的投標或中標,因而合同履約誠信越來越差;四是投標人不敢依法伸張權利,怕影響得罪招標人而失去今后的市場。
?。ㄈ┰u標方法的人為操作空間大
根據我國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法定的評標方法有綜合評估法和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然而,在當前實際工程建設招標評標中,普遍采用的是綜合評估法中的綜合評分法進行評標。在使用綜合評分法中,除報價按招標文件事先規定的計算公式計算確定分值外,其他商務和技術評審因素均由專家打分并經算術平均計算確定分值。
由于專家打分屬于主觀評價,所以綜合評估法(綜合評分法)呈現出許多弊?。阂皇怯捎谠撛u標方法受人為影響大,所以給權力尋租、人為操控評標留下了巨大空間,必然導致招標投標及評標違法違規現象多,不利于保證真正有實力的投標人獲得中標機會;二是在該評標方法中,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是專家評分的核心內容,然而大量的工程實際情況是中標人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評審結果再好,但在工程施工中卻并未按其實施,投標評審與工程施工成了“兩張皮”,致使對投標施工組織設計的評審成了典型的紙上談兵。另外,由于投標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繁多,而評標時間普遍倉促,所以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無法保證逐字逐句地仔細審閱每份投標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內容,由此易誘發投標人故意在投標施工組織設計中埋伏筆,中標后再向招標人要求增加額外費用,給招標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