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強化實施保障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重要性,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有序推進整合工作。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稅務總局、林業局、國管局、鐵路局、民航局等部門參加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適時開展試點示范。各省級政府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對行政區域內已有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清理,限期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清理整合工作完成前,要保障原交易市場正常履行職能,實現平穩過渡。
(十六)嚴格督促落實。地方各級政府要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考核,定期對本地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有關情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對本方案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