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guī)定。
七、什么是建筑業(yè)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統(tǒng)稱承包人)以發(fā)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統(tǒng)稱發(fā)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fā)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fā)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八、各行業(yè)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1、增值稅稅率
(1)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除(2)(3)(4)外,稅率為6%;
(2)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銷售土地使用權,稅率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應稅行為,稅率為零。
2、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關于征收率,在納稅人因財務會計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稅法規(guī)定的課稅對象和計稅依據等資料的條件下,由稅務機關經調查核定,按與課稅對象和計稅依據相關的其他數據計算應納稅額的比例。我國現行增值稅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一律使用3%的征收率征收,不扣減進項稅額。
九、納稅與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如何確定?
1、納稅人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2、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租賃服務或者銷售不動產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發(fā)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3、增值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的當天。
十、納稅地點如何確定?
1、固定業(yè)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稅務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非固定業(yè)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fā)生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3、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出租不動產,應向建筑勞務發(fā)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扣繳的稅款。
十一、建筑服務包含哪些類服務?
建筑服務,是指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修繕、裝飾,線路、管道、設備等的安裝以及其他工程作業(yè)的業(yè)務活動,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
1、工程服務。
工程服務,是指新建、改建各種建筑物、構筑物的工程作業(yè),包括與建筑物相連的各種設備或者支柱、操作平臺的安裝或者裝設工程作業(yè),以及各種窯爐和金屬結構工程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