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關于“營改增”的正式文件發布,住建部發布《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明確建筑業的增值稅稅率擬為11%。營改增,對建筑行業、企業將會產生哪些影響;營改增后,新老項目如何銜接?一起看看專業人士的分析。
營改增將推動建筑業生產方式的轉變,加快轉型升級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建筑業年產值近16萬億元,從業人員達到4500萬,建筑業營改增涉及人數眾多,利益調整復雜,因此營改增方案設計十分慎重。
普華永道中國流轉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認為,從現實情況來看,建筑行業因為上游抵扣不健全,稅負上升的可能性比較大。而房地產業中,土地作為開發成本中的大項,能否納入進項被抵扣,將極大影響企業稅負。
分析人士表示,從長遠看,營改增將推動建筑業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建筑企業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轉型升級。而且作為基礎行業的建筑業實施營改增也有利于降低整個社會的稅負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領導,采取措施,于2016年4月底前完成計價依據的調整準備。
此外,中國建筑業協會和中國建設會計學會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建筑業企業內部營改增準備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建筑業內部做好營改增準備。《意見》提出,建筑企業應該學習現有其他行業營改增文件,開展增值稅模擬運轉,制定應對方案。
“營改增”對建筑行業是好事嗎?
據知乎的專業人士分析,國家推廣“營改增”,利處大大的:1、減少營業稅的重復征稅,對大部分企業來說稅負下降;2、由于發票可以抵扣,增加了企業的議價能力;3、營改增一旦完成,全行業會形成抵扣鏈。
世間萬物均有兩面性,就像磁帶有A面和B面,有利有弊才是正常現象。沒辦法,磁帶和兩面性,暴露了筆者是一個年代久遠的辯證主義者。
拉回話題,這位專業人士認為“營改增”的弊端是:沒有辦法核算進項的企業,或者科技企業等以人力為成本的企業將實際上吃虧。
當然,這些利弊放在各行各業皆準,建筑行業同樣會受到來自政府的陽光普照和不定性風雨的侵蝕。
如何定義,因為“營改增”而產生的一些新、老項目?
因為建筑行業的特性,“營改增”作為一種改革新產生的稅率,必然會牽涉到“營改增”正式公布之前簽訂的合同,以及公布之后簽訂的合同,也就是小標題所謂的新、老項目。
根據肖太壽博士個人研究和現有的各類信息,新、老項目劃分為四種情況:
營改增之前,簽訂的建筑施工合同,但是,沒有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導致了工程未動工,營改增之后,才辦理了工程施工許可證,工程正式動工的項目,叫做新項目。第一個標準是以工程施工許可證為標準的。
營改增之后才簽訂的建筑施工合同的項目叫做新項目,所以第二個標準是以合同為主。
營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項目,營改增之后繼續施工的項目,叫做老項目。
先上車后買票的行為,營改增之前沒有辦理任何的合同,包括工程施工等法律手續,但是工程已經正式動工了,營改增后再補辦有關的合同、工程施工規劃等一些手續的工程,這還是叫做老項目。
新、老項目歸類完畢之后,必然會涉及到“營改增”過渡期,建筑企業新老項目如何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