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浙江省臺州市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樓市限購措施,拉開了二三線城市住房限購擴容的序幕。
早在2011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推出“新國八條” 房地產調控措施,限購就是重中之重。其中第六條規定: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第七條規定,未如期確定并公布相關措施的省區、市政府,將對相關負責人問責。
重壓之下,青島、北京、上海等30多個城市先后出臺“限購令”細則。其中,北京的限購令最為嚴厲,最引人矚目:非本地戶籍人口只有在京城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達5年以上才有資格購房,而北京戶籍家庭則不允許購買第三套或以上住房。
然而,按下葫蘆浮起瓢,在一線城市的住宅價格普遍穩中有降的同時,50個未“限購”的二三線城市無一下跌,其中37個城市住宅價格反而出現小幅度上漲。
于是, 7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隨后,8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公布對各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的5項建議標準——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70個大中城市房價指數,處于房價漲幅前列的城市;將省內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價格與去年底的住宅價格做一個比較,其中漲幅較高的二三線城市;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較高的城市;位于已限購區域中心城市周邊,外地人購房比例較高的城市;群眾對當地房價反應強烈,認為調控政策執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同時滿足2項條件以上的城市,即建議列入新增限購城市名單。
如果只是從短期功利性角度出發,用“限購”來調控房價肯定是有效的,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近幾年各大城市房價上漲確實過猛,中央也是在出盡稅收、信貸等政策工具仍然沒有明顯見效之后,迫不得已才動用“限購”這個計劃控制手段。
然而,對于任何政策,我們都不能只注重其短期效益,而忽略其長期影響。限購,這種用直接扼殺需求來抑制房價的辦法,固然能夠取得短期的效果,但如果長其執行下去,必將對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惡劣影響。
城市化是所有國家發展過程中的必經之路。絕大多數發達國家在城市化過程中,都經歷了大城市主導城市化發展的過程,而且通常各國都會形成一個或幾個大都市圈作為經濟和人口的核心區。
在中國,城市化已成為“十二五”時期發展的主基調之一。由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發布的《中國發展報告2010:促進人的發展的中國新型城市化戰略》報告指出,從“十二五”開始,我國將用20年的時間,使我國的城市化率達到65%。
麥肯錫全球研究所描繪了這樣一幅情景:到2025年,中國將出現15座超級城市,每座城市平均擁有2500萬人口。到那時,中國的城市居民將遠遠超過10億人。源源不斷的城市新居民,由他們創造的市場空間包括消費和融資需求,將是以萬億美元為單位測算的市場。中國城市化可能成為未來數十年最重要的商業機遇。
與任何商品的價格一樣,房價是果不是因,是各種經濟力量博弈和互動后的終點,而不是起點。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房價的快速上漲,正是這些城市的快速發展導致的城市增值。全國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人們蜂涌而至,是因為他們在這里比在原地能創造更高的價值。如薛兆豐所說,這些地方的居民雖然不得不參與更激烈的競爭,承受更高昂的生活成本,但同時也更多地享受房價攀升帶來的好處:一是找到更好的工作,認識更多有意思的人,把握更多機會,享受更周到的勞務服務和更先進的城市設施;二是轉讓物業,出租或出售,直接增加貨幣財富。
城市的靈魂是開放性。如果真的只能按需購買,有自住需求才能買房,那么,這個城市的住房市場是僵化的。如果沒有人除了自住之外有多余的住房,租房就沒有來源,城市很難有空間來接納新移民和流動勞動者,那么,這個城市就很難發展,也會僵化。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以人類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規模快速發展。國家統計局按全國城鎮人口與總人口之比計算出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城市化率已達到47.5%。然而,數以億計的農民雖然已經離開鄉村到城市就業與生活,大部分時間甚至一直在城市工作、生活,但他們在勞動報酬、子女教育、社會保障、住房等許多方面并不能與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他們生活在法律的中間狀態,被稱為“農民工”。 根據北京理工大學的研究,僅在北京一地,在過去3年出生的46萬名嬰兒中,就有一半左右無法登記為正式居民。我國城市化進程正遭遇“半城市化”的困擾。除新疆外,我國內陸其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一例外存在“半城市化”現象。各省市區半城市化程度不一,而且半數以上省市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城市化率差值被逐步拉大,“半城市化”現象越愈發明顯。
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突出的問題是兩億多農民工如何市民化。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應當讓“農民工”三個字成為歷史。為此,解決兩億農民工融入城市,需要盡快改革戶籍、土地、社會福利等制度。然而,基于戶籍限制的住房限購政策,卻試圖依靠行政力量,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由,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長,抑制農民工的市民化,其結果就是延緩城市化進程。
2011年是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開局之年,“十二五”規劃的5年又是中國城市化關鍵的5年。因為中國的城市化事關中國的城鄉融合、經濟轉型,事關社會的基本穩定與進步發展,也事關全局性的人與環境矛盾的解決,住房民生的保障不應該與城市化進程、城市發展相矛盾。城市住房市場需要有彈性空間,計劃無法替代市場,只有健全市場自身的反應機制才能取得房價的長期穩定。
但愿如童大煥先生所言:社會發展、市場經濟的規律不是我們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它是需要敬畏的。試圖用行政力量甚至計劃經濟的辦法干預經濟,實際上是一種經濟專制與獨裁,剝奪了民眾和市場的選擇權。即使戶籍控制、上學和高考歧視都阻擋不了千軍萬馬奔向大中城市的腳步,嚴厲的住房限購政策同樣改變不了人口的流向。如果希望以嚴厲限購來達到限制大城市人口和房價上漲的目的,當然最后都會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