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社總編室負責人說,這期報紙要做一個專題,總結盤點入世十年之得失,讓我寫一篇評論。其實,我是很不愿意、也很不善于作這類應景的文章的。我一向反感、甚至憎惡這類東西。在諳于世故的眼里,官府所謂總結,多近于顯擺炫耀;媒體所謂盤點,更像是拍馬溜須。但這一次我卻答應了,欣然地。因為我實在不愿意讓一顆朝氣蓬勃的心失望于我的世故。
2001年12月11日,歷經16年談判,中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第143個成員。白駒過隙,十年一瞬。“狼來了”的驚叫猶在耳邊回蕩,“中國奇跡”的歡呼已如拍岸驚濤,一浪高過一浪。且看從媒體信手拈來的這些標題:
《中國為推動世界貿易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專訪世界貿易組織總干事帕斯卡爾·拉米》;《中國入世10年表現非凡,為負責任大國建信譽》;《入世10年,增強我們 “重新定義未來”的信心》;《加入世貿十年,中國力量改變世界經濟版圖》;《中國入世十年,已改變美歐主導規則制定局面》……
德高望重的國際友人佩服我們了。所以我們自豪,我們驕傲。我們陶醉于既往的成就,我們找到了未來的信心。甚至,我們改變世界了,我們制定規則了……如果僅從媒體傳遞的這些信息來看,我甚至不懷疑有這樣的人——他們已經開始認真地思考,如何開創一個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表達,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國際貿易新局面了。
誠然,入世十年,中國社會的確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從2001年的11萬億元人民幣增至2010年的近40萬億元人民幣,年均增長超過10%;中國的國際貿易總量從2001年的12.65萬億美元增至2010年的30.39萬億美元,在世界貨物貿易出口排行榜上躍居榜首,在貨物進口貿易排行榜上也連續保持位居第二。中國已經從一個經濟上無足輕重的國家,發展為全球最大商品生產國和第二大經濟體。
在我熟悉的工程建設領域,變化同樣是驚人的:從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發布的信息得知,入世十年,中國對外承包工程業務完成營業額的年平均增長率達到27.10%,新簽合同額年平均增長27.63%,累計完成營業額4356億美元,簽訂合同額6994億美元。對外承包工程的業務范圍除了房屋建筑、道路交通等領域外,已經發展到了石油化工、工業生產、電力工程、礦山建設、電子通訊、環境保護、航空航天、核能和平利用以及工程咨詢服務等諸多領域,遍及180多個國家和地區。
但是,當我們沾沾自喜于所謂“中國奇跡”的時候,我們是否認真地思考過奇跡背后的真實原因?
這一次,相對于媒體的浮躁,政府要理性得多:
“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將中國與世界更加緊密地聯系起來,有力推動了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也促進了世界的繁榮與進步。”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2月7日發表的《中國的對外貿易》白皮書開宗明義,指出了中國發生巨大變化重要原因:對外貿易的發展。
其實,陳志武先生說得更為透徹:
“為什么現在的中國奇跡這么多?是什么、是誰造就了這些奇跡?當然,這跟1978年后的改革開放政策有關,但僅有這一政策還遠遠不夠。‘奇跡’還源自西方在過去500年、特別是近200年建立的全球化世界秩序,沒有西方提供的這種便車就沒有中國今天的‘奇跡’”。
貿易創造財富。人們總是以自己認為有價值的東西為代價,自愿換取別的他認為價值更大的東西。WTO的核心就是促進貿易自由化。加入WTO,就必須承認并遵守一整套全球通行的旨在促進貿易的規則。正是這些具有普適性的規則,讓中國人的創造性精神得以釋放出來,并在不斷擴大的自由貿易中快速地實現了財富增長。因此,與其說入世十年的巨大變化是中國創造的“奇跡”,還不如說這是世界給中國帶來的“奇跡”。
還有,當我們津津樂道于十年巨變的時候,我們是否注意到還有許多許多的東西十年未變。
比如,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這“三桶油”出手闊綽,動輒數十億美元并購海外企業,因而最“拉風”的時候,國內采油煉油的大門依然對民間資本關閉,陜北民營油企的星星之火沒能燎原;當外國資本早已成了工行、建行等中國銀行股東的時候,國內民間資本對金融業依然只能心向往之……林林總總的行業準入限制未變。
又如,當中國的工程承包商橫掃海外市場,以505.4億美元的年度營業總額,超過美國和法國,并有54家中國企業登上美國《工程新聞紀錄》發布的“全球最大國際承包商225強”榜單,捧得上榜企業數量與營業總額雙料冠軍的時候,施工企業在國內異地經營卻障礙叢生。幾乎沒有那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對外省市企業設置門檻。更有甚者,在某些省,每一個市又分別針對外省企業設置了門檻。門檻重重,手續之繁瑣,費用之沉重,迫使許許多多的外地企業望而卻步……形形色色的地方保護政策未變。
再如,當富人與官人的妻兒們從容地游走于歐美,在腐朽的資本主義國家享受國民待遇的時候,卻有數以億計在可愛祖國謀生的國民被稱作“農民工”,即便是在某個城市工作生活了數年、十數年乃至數十年,他們也依然只能“暫駐”。不管是購房、購車,還是教育、醫療,他們都不能享有當地人同等的待遇。而有些東西,原本是國家必須對公民承擔的法定義務……許許多多的陳規舊制未變。
十年未變的種種現象,在本質上是與WTO的原則相抵觸的,例如:非歧視性原則,即所謂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不能內外有別,也不能內內有別、外外有別;法制統一原則,即地方規章要與中央政府的承諾相一致;等等。
顯然,我們雖然受惠于國際貿易,但也許并不真正理解國際貿易規則,或者并不真正認同這些規則。所以,入世十年,變化的多為表皮,是不得不做的表面文章;未變的更為實質,是不愿放棄的核心觀念。
十年前,當一些人驚恐于入世沖擊而看淡中國前景的時候,薛兆豐先生如此說:
“中國政府努力加入WTO,那是造福子孫,功德無量的事情!因為到時候,我們必須遵守一整套既定的法律框架。這樣的好處在于,迫于國際條約神圣不可違反,特殊利益團體難以強調“它們自己那個民族產業”的特殊性,難以煽動民族情緒來爭取政治資助。也就是說,一攬子國際化的貿易法規,能夠在我國的商業實踐中有效地抑制民族主義的沖動,哪怕這些狹隘的民族情緒,那些“民族主義的特洛伊木馬”,仍然埋藏在每個人的心中。”
十年之后,這段話仍然值得重讀。
這是一個貿易打造的世界。任何國家都不是孤島,任何人都不可能置身于全球貿易之外。那些畫地為牢的制度,那些固步自封的人們,必將受到懲罰。與其用國家安全、民族利益、社會穩定之類的理由抵制自由貿易,不如更多地關注并主動地適應自由貿易規則。歷史進程證明,這些規則是世界和平與繁榮的重要基石,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
本文刊發于《中華建筑報》2011年12月1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