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設備如何進行高效配置管理?
來源:中國醫療設備 作者:張維 時間:2016-01-27 11:49:46 [報告錯誤] [收藏] [打印]
醫療設備配置現行的管理措施
醫療設備配置
1、 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
衛生部(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早在1995年就頒布了衛生部令第43號《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應用管理暫行辦法》,并在2004年廢止了此法令,進一步調整為《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自2005年3月1 日起施行。本辦法對所稱的大型醫用設備,即指列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管理品目的醫用設備,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級區域內首次配置的整套單價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醫用設備的配置原則、審批流程、管理辦法和監督機制,都進行了嚴明的規范。
此管理辦法主要將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分為新購和更新兩類。更新設備相對簡單,主要是對原有設備的使用年限和使用現狀進行評估。而新購大型醫療設備的評估方式就相對復雜很多,需要申請機構對其自身的基本情況(包括醫院等級、日均門診量、手術量、總體床位數和購置設備的資金來源),擬購置設備的基本情況(包括相關操作人員的資質),以及使用科室的基本情況(科室工作量和同類設備使用情況)逐一上報,并須附可行性報告具體分析申請原因。
依照國家的法令法規,各醫療衛生機構嚴格執行先申報、再審批、后采購的流程,避免大型醫療設備的盲目采購、過度配置。現以1臺核磁共振為例,首先需要對其經濟效益進行客觀性的評價,包括購置費用、相關耗材(造影劑、膠片等)、預計使用年限、逐年的維修保養費用、折舊率、用人員費用、管理費用以及收費標準,以平衡收支、估算出年收支結余。其次,設備的配套設施也是影響其正常運轉的關鍵條件之一,包括房屋和水電的條件、操作人員、維護人員、管理人員等各方面具有資質的人員的配備。
此外,一些高精尖的醫療設備對于集教、科、研于一體的綜合性醫院來說,更是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在大型醫療設備的配置過程中,不僅規范了申報和審批的流程,更是對配置的數量和級別做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上一篇:編織生命、關愛如籃——太原婦幼保健院遷建工程方案
下一篇:手術室的廢污氣體,危害居然這么大!需做哪些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