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專項信息技術應用
1.大數據技術
研究建立建筑業大數據應用框架,統籌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建設大數據應用系統,推進公共數據資源向社會開放。匯聚整合和分析建筑企業、項目、從業人員和信用信息等相關大數據,探索大數據在建筑業創新應用,推進數據資產管理,充分利用大數據價值。建立安全保障體系,規范大數據采集、傳輸、存儲、應用等各環節安全保障措施。
2.云計算技術
積極利用云計算技術改造提升現有電子政務信息系統、企業信息系統及軟硬件資源,降低信息化成本。挖掘云計算技術在工程建設管理及設施運行監控等方面應用潛力。
3.物聯網技術
結合建筑業發展需求,加強低成本、低功耗、智能化傳感器及相關設備的研發,實現物聯網核心芯片、儀器儀表、配套軟件等在建筑業的集成應用。開展傳感器、高速移動通訊、無線射頻、近場通訊及二維碼識別等物聯網技術與工程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的集成應用研究,開展示范應用。
4.3D打印技術
積極開展建筑業3D打印設備及材料的研究。結合BIM技術應用,探索3D打印技術運用于建筑部品、構件生產,開展示范應用。
5.智能化技術
開展智能機器人、智能穿戴設備、手持智能終端設備、智能監測設備、3D掃描等設備在施工過程中的應用研究,提升施工質量和效率,降低安全風險。探索智能化技術與大數據、移動通訊、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建筑業中的集成應用,促進智慧建造和智慧企業發展。
(四)信息化標準
強化建筑行業信息化標準頂層設計,繼續完善建筑業行業與企業信息化標準體系,結合BIM等新技術應用,重點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運維全生命期的信息化標準體系,為信息資源共享和深度挖掘奠定基礎。
加快相關信息化標準的編制,重點編制和完善建筑行業及企業信息化相關的編碼、數據交換、文檔及圖檔交付等基礎數據和通用標準。繼續推進BIM技術應用標準的編制工作,結合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新技術在建筑行業的應用,研究制定相關標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配套政策,加快推進建筑業信息化
各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本地區“十三五”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目標和措施,加快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形成信息化推進工作機制,落實信息化建設專項經費保障。探索建立信息化條件下的電子招投標、數字化交付和電子簽章等相關制度。
建立信息化專家委員會及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建立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建筑業信息化創新體系,加強信息技術與建筑業結合的專項應用研究、建筑業信息化軟科學研究。開展建筑業信息化示范工程,根據國家“雙創”工程,開展基于“互聯網+”的建筑業信息化創新創業示范。
(二)大力增強建筑企業信息化能力
企業應制定企業信息化發展目標及配套管理制度,加強信息化在企業標準化管理中的帶動作用。鼓勵企業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按營業收入一定比例投入信息化建設,開辟投融資渠道,保證建設和運行的資金投入。注重引進BIM等信息技術專業人才,培育精通信息技術和業務的復合型人才,強化各類人員信息技術應用培訓,提高全員信息化應用能力。大型企業要積極探索開發自有平臺,瞄準國際前沿,加強信息化關鍵技術應用攻關,推動行業信息化發展。
(三)強化信息化安全建設
各級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廣大企業要提高信息安全意識,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體系,重視數據資產管理,積極開展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提高信息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