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2014.10.1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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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7月25日由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通過,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條例》大幅刪除了關于控制建筑市場的內容,增加并明確了政府應履行的市場服務。
關鍵詞:上海,建筑,市場,管理,條例
施行時間:2014年10月1日 發文單位: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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