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都非常清楚,企業資質對于企業承攬項目尤為重要。因此,在申報資質時,很多企業都會“各顯神通”,但是結果呢?偷雞不成蝕把米,不僅資質申報未通過,還遭到住建部通報批評。
就在最近,住建部連續“發威”通報資質弄虛作假企業,撤銷并處罰了一批,又通報了兩批,照這個趨勢看,建筑企業申特已進入特別嚴、特別難階段。
而隨著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步入行業常態化,越來越多的建筑企業受到核查。
1、2017年11月,滁州市針對163家三級建筑業企業資質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為合格82家,存在建造師缺少、現場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不足等問題的有81家。
2、2017年12月,北京市大興區住建委進行了三次核查,核查企業共有150家,有124家企業資質不合格被責令整改,不合格率高達82.6%。
3、2018年1月,四川省住建廳公布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1022家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復查情況,復查合格企業518家,不合格企業504家;不合格企業中,110家被撤回企業資質,20家被清出當地建筑市場。
2017年,除上述地區或省份進行核查外,浙江省溫嶺市、湖南省永州市、吉林省長春市、安徽省和江西省等地也開展了資質動態核查工作。
那么,資質動態核查,企業應注意什么?
工程業績
眾所周知,自226號文件規定除各類別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后,工程業績就成了資質標準三項硬性指標中(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工程業績)份量較重的一項。
而2018新年伊始,住建部便連續公布了四家建企因業績問題被撤銷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
下面是被撤銷的企業名單:
2018年2月24日,住建部發文因弄虛作假不予批準2家企業申請特級資質,并予以相應處罰。值得引以為戒的是,這是首例被住建部通報的在申報特級資質時出現的弄虛作假行為。
通報指出,經查,江蘇滬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徽華瓴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在申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下面是被處罰的企業名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等規定,決定對江蘇滬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徽華瓴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不批準其資質申請,并將其不良行為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予以公布。自本通報印發之日起1年內不受理上述企業申請該項行政許可。
繼上次的通報后,2018年3月5日,又有5家企業因資質申報弄虛作假遭住建部通報:
下面是被處罰的企業名單:
資質雖然重要,但是也要取之有道,希望其他企業在申報資質的時候能夠吸取教訓。
建筑企業資質申報重點注意事項
1.單位工程未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能作為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業績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單獨作為企業申報施工總承包資質工程業績考核。
(注:《建筑法》第二條規定:配套工程是指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3.超過時限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請資質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間竣工的工程業績。例如,申報年度為2015年,“近5年”的業績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驗收合格的項目。
4.超越本企業資質承包工程范圍的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注:企業以境外承包工程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資質承包工程范圍。)
5.項目負責人不規范執業。
企業申報的工程業績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時存在非本企業注冊建造師、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范圍執業或違反有關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的,企業該項工程業績不予認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為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7.群體建筑(無論基礎是否相連)不作為單體建筑面積業績考核。
8.輕鋼、網架結構跨度業績,不作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跨度業績考核。
9.企業因負有工程質量、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被降級、吊銷資質,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
10.工程業績弄虛作假申報資質被通報批評或撤銷資質的,其相應工程業績不得作為代表工程業績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