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住建部發布通知,決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作為試點地區,對工商注冊地為試點地區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隨通知還配發《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告知承諾審批是指對提出資質行政審批申請的申請人,由行政審批機關一次性告知其審批條件,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符合審批條件,行政審批機關根據申請人承諾直接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制度。
《方案》明確,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的6個月內,將重點對被審批人承諾的關于企業業績指標是否符合標準要求進行檢查。核查中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除企業技術負責人發生變更),住建部將依法撤銷其相應資質,并列入建筑市場“黑名單”。被撤銷資質企業自資質被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申請該項資質。
2018年1月起正式推行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工作。
通知全文如下: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
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
審批試點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提高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行政審批效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決定在北京、上海、浙江3省(市)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現將《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函告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附件:建筑業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審批試點方案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7年11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天津、重慶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