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的千起千鎮工程在北京啟動,將通過企業、社會資本參與,支持特色小城鎮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陳亞軍副司長在啟動儀式上強調:特色小(城)鎮建設應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找準定位和方向。原文如下:
祖才副主任介紹了2016年新型城鎮化取得的新進展,展望了2017年推進城鎮化建設的新設想,深刻闡述了特色小(城)鎮建設和“千企千鎮工程”的重要意義和方向舉措。回顧剛剛過去的2016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的確是成果豐碩、亮點紛呈、可圈可點。2017年隨著相關改革的深化和政策的落地,新型城鎮化建設仍然大有可為、成效可期、前景廣闊。下面,我結合今天實施“千企千鎮工程”推進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談點認識和體會。我的發言題目是:特色小(城)鎮建設應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找準定位和方向,提出三個問題,與大家共同探討。
第一,如何認識特色小(城)鎮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定位?
城鎮化是伴隨工業化發展,非農產業在城鎮集聚、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自然歷史過程,是個巨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這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共識,也是我國新型城鎮化區別與傳統城鎮化的本質屬性。
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提出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是對城鎮化的正本清源,以人為本,不僅要以市民為本,也要以農民工和農民為本。新型城鎮化規劃中明確的四大戰略任務,核心都是圍繞人展開的: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為了解決目前2億多農民工在城市的身份和待遇問題;優化城鎮化布局,是為了解決未來10億左右城鎮人口在哪里分布的問題;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是為了解決城市產業就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和管理水平對人口的承載支撐問題;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是為了解決仍留在農村的人口能夠同樣分享現代化成果的問題。
那么,人口城鎮化,與特色小(城)鎮的關系是什么?這就不能回避長期以來發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之爭問題,這既是個學術問題,也是個政策取向問題,直接關乎小(城)鎮的發展定位和發展方向。
從國際經驗看,城鎮人口越來越向100萬以上的大城市集中,特別是向1000萬以上的超大城市集中,這是一大態勢。根據聯合國2012年《世界城市化展望》中列舉的1970年、2011年和2025年城鎮人口在不同規模城市中的分布情況,從1970至2011的41年間,50萬以下城市人口比重下降了10.7個百分點,100萬以上城市人口比重提高了10.1個百分點,其中1000萬以上的城市人口增長最快,比重提高了7個百分點。預計2011到2025年的14年間,50萬以下城市人口比重還將下降8.5個百分點,100萬以上城市人口比重還將提高7.6個百分點,而1000萬以上的城市人口增長仍然最快,提高3.7個百分點。
從國內歷程看,大城市對人口城鎮化的貢獻率也是不斷上升的。根據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2010年)數據,從城市數量看,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間,市區常住人口超過50萬的城市從59個增加到242個,20年凈增加了183個,占城市總數的比重由12.6%提升到36.8%。其中,市區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人的城市從無到有,增加了6個,500萬~1000萬人的城市從2個增加到10個,200萬~500萬人的城市從7個增加到37個,100萬~200萬人的城市從22個增加到83個,50萬~100萬人的城市從28個增加到106個。從不同規模城市對全國城鎮化的貢獻看,1990年到2011年的21年間,50萬人口以上城市的貢獻從27%提高到46.1%,提高了19個百分點;20萬~50萬人口城市的貢獻從12.1%提高到13.9%,提高1個多百分點;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貢獻則從10.7%降低到3.6%,下降7個百分;小城鎮的貢獻則從50.2%降低到36.4%,下降近14個百分點。
從政策取向看,1980年《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紀要》提出,“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的基本方針,1990年《城市規劃法》繼續提出“國家實行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針”;而那時大城市的標準是人口超過50萬。直至2001年經全國人大批準的“十五”計劃綱要取消了“嚴格控制大城市規模的方針”,提出要“走符合我國國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多樣化城鎮化道路”。之后的“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規劃綱要,在繼續堅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基礎上,提出要把城市群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主體形態。同時,鑒于1990年《城市規劃法》中提出的大中小和特大城市的劃分標準已經嚴重不適應我國城鎮化的發展現狀和發展態勢,2014年國務院重新頒布了新的城市劃分標準,將原來的四類調整為五類七檔,明確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的為中等城市,100萬以上的為大城市,500萬以上的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超大城市。
之所以列舉以上三組不同視角的數據,是想說明,城鎮化有其客觀的規律,城市的生成發展也有其自身的規律,無論我們喜歡還是不喜歡,客觀規律都在起主導作用。在城鎮化進程中,我們在重視小城鎮、發展小城鎮的同時,應該看到發展大城市、特大城市對于解決人口城鎮化問題的極端重要性。我們在關注“大城市病”的同時,同樣不能回避“小城鎮病”的問題。由于小城鎮量大面廣,規模不經濟的局限性,集聚產業和人口功能弱,如果“遍地開花、一哄而上”,對水土資源的消耗、對生態環境的破壞,處理起來可能比“大城市病”更難。為此,我們去年專門出臺《關于加快美麗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目的就是為了規范和引導各地特色小(城)鎮建設沿著正確的軌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