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人士透露,根據《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綱要》的要求,到2020 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 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50%以上。
《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綱要》明確了未來5年—10年建筑產業現代化的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市場機制和發展環境、建筑產業現代化技術體系基本成熟,形成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關鍵核心技術和成套技術,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示范城市、產業基地、技術研發中心,培育一批龍頭企業。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木結構建筑發展布局合理、規模逐步提高,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鼓勵農村、景區建筑發展木結構和輕鋼結構。 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3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裝配式建造的比例達到40%以上。 新開工全裝修成品住宅面積比率30%以上。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全裝修成品房面積比率達到50%以上。 建筑業勞動生產率、施工機械裝備率提高1倍。到2025年,建筑品質全面提升,節能減排、綠色發展成效明顯,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綜合實力的企業和產業體系。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50%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取裝配式建造的比例達到60%以上。全面普及成品住宅,新開工全裝修成品住宅面積比率50%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裝修成品房面積比率達到70%以上。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30多個省市出臺了裝配式建筑專門的指導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對裝配式建筑的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開始加入到裝配式建筑的建設大軍中。
在各方共同推動下, 2015 年全國新開工的裝配式建筑面積達到 3500 萬平方米—4500 萬平方米,近 3 年新建預制構件廠數量達到 100 個左右。
浙江省立法保障建筑工業化
浙江省在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進程中,高度重視政策扶持和立法保障,目前已完成《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的立法工作,并將于 2016 年5月1日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要求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一定比例的民用建筑,應用新型建筑工業化技術進行建設,從立法層面加強規劃保障新型建筑工業化推進。2014年,《浙江省深化推進建筑工業化促進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加快推動了各地新型建筑工業化政策文件的出臺。目前,全省已有杭州、寧波、紹興、金華、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制定出臺了相應政策文件,加強了政策保障。
《浙江省建筑業現代化“十三五”發展規劃》還首次被列入省政府重點專項規劃,把新型建筑工業化作為建筑業現代化發展及轉型升級的重要領域,積極實施基地和項目建設,推動形成新的建筑產業體系。“1010工程”示范基地:浙江省充分發揮新型建筑工業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的引領示范作用,積極推動建筑強市、強縣開展新型建筑工業化試點示范,紹興市被住房城鄉建設部列為“全國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城市”和“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試點城市”。
大力推進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創建,目前已有7個基地獲批國家住宅產業化基地。浙江省還以“1010 工程” 為抓手,大力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目前,“1010工程”示范基地10個,總占地面積5286畝,已完成投資額 90.40億元,占總投資額的60.26%。“1010工程”示范項目10個,總建筑面積 67.68萬平方米,已完成建筑面積46.60萬平方米,已完成工程造價11.86億元,占總建筑面積68.83%,占總造價61.77%。逐步取消毛坯房:2016年5月1日起,《浙江省綠色建筑條例》將正式施行。到2020年底,浙江新建多層和高層住宅將基本實現全裝修,也就是說毛坯房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