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績效:按照績效標準支付服務費
政府補貼是固定回報嗎?政府補貼PPP項目的條件是什么?
政府補貼條件是績效評價合格。財金[2014]113號第26條規定:“……政府有支付義務的,項目實施機構應根據項目合同約定的產出說明,按照實際績效直接或通知財政部門向社會資本或項目公司及時足額支付。……項目實際績效優于約定標準的,……未達到約定標準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實施機構應當……建立根據績效評價結果、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約定對價格或財政補貼進行調整的機制”。
《評審標準》將產出范圍及績效標準作為評審重點。從而使得社會資本獲得的補貼及其他收入因為績效不同而不同,從而避免出現固定回報情況。
7、合伙: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理回報
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會資本是什么關系?
PPP項目是政府和社會資本之間類似合伙的合作關系,雙方共擔風險、共享收益。財金[2014]113號第11條規定PPP項目“在政府和社會資本間合理分配項目風險。”《評審標準》將“風險識別和分配是否充分、合理,利益共享機制能否實現激勵相容”作為重要評審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可以承擔最低流量、最低供應等風險,保證社會資本不至于因不可預見原因明顯虧損。但之對應,PPP項目應限制社會資本的高額收益作為對沖。
8、經濟:定性定量評價,物有所值
政府為什么要推行PPP模式,政府合算嗎?
物有所值評估是PPP的基本條件。財金[2014]113號第八條規定:“財政部門應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物有所值……經重新驗證仍不能通過的,不再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物有所值評價指引(試行)》規定現階段以物有所值定性評價為主,定量評價作為補充。而在《評審標準》規定既要定性評價的也要定量評價。”
從現行政府及國外經驗來看,政府推行PPP的基本目的是物有所值,也就是政府要合算。目前一線城市推行PPP不力的重要原因就是覺得PPP物不所值。由于基礎數據缺乏及其他一些客觀原因,物有所值定量分析還有難度,但長遠的看,這是必須的。
9、補貼:通過論證、財政能支付。
目前地方債務水平較高,政府是否有能力支付PPP項下的補貼呢?
PPP項目項下的政府補貼已被嚴格限制。財金[2015]57號規定:示范項目“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該規定明確了政府支出責任占年度公共預算支出比例的上限,保證了政府財政支付的能力,確保財政資金支持到位和項目的長期安全運行。
只有通過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證明政府有支付能力時,才作為PPP項目。《評審標準》規定:“未按財政部相關規定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不作為備選項目。
10、準備:納入規劃、手續完備、有意向、可落地
盡管國家推行力度大,但PPP項目落地較慢。一個重要原因是準備不充分。《評審標準》特別強調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按規定程序完成可行性研究及立項工作的,土地、環評等審批手續完備,社會資本積極響應,一年內可落地。我認為,融資落實也是PPP準備工作至關重要的。
以上10項標準是第三批示范項目的客觀標準。但這并不是最高的標準,而是符合PPP政策文件的最低標準。PPP模式正在趕往規范操作的道路上。
(作者單位:瀛和律師機構PPP中心暨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
汪金敏老師 首屆中國PPP項目金牌律師,首屆建設領域優秀律師,中國建設會計協會PPP研究中心副秘書長,2015年中國PPP項目十佳律師事務所——瀛和律師機構PPP中心主任,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中建政研首席商務專家,星景資本等近十家資金方PPP咨詢顧問,財政部第二批示范項目等PPP咨詢負責人,中國工程索賠第一案首席代理律師。
瀛和律師機構PPP中心 2015年中國PPP項目十佳律師事務所,直聯遍布全國的47家成員所。已為38個投資額共2000億的道路、土地整理、綜合管廊、棚戶改造、軌道交通、文化場館、醫療養老等PPP項目提供咨詢、融資與法律服務,服務客戶包括央企、國企、民企、產業資本、承包商、資金方、地方政府。服務PPP項目包括四個國家級示范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