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優化存量
挖掘城市能源資源消費節約潛力。一是推進城市既有建筑節能及綠色化改造。在北方地區城市全面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選擇有條件小區進行高標準的節能改造和綠色化改造。全面推進供熱計量。
在夏熱冬冷地區探索符合地方氣候條件及用能方式的改造技術路線,并進行試點。全面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比對工作,實行重點用能公共建筑動態管理制度,分地區、分類型公布公共建筑先進能效標準。開展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城市試點。
鼓勵以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市場化模式實施節能改造。在學校、醫院等公益性行業開展建筑能效比對試點。二是推進城市(建筑)能源資源消費比對行動。全面開展城市消費領域能源資源消耗數據的調查統計,并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能源資源消費情況進行監測,在此基礎上,建立城市建筑及交通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大數據平臺。
逐步完善城市能源資源消費信息公開和共享制度,開展基于數據的城市建筑能效比對工作。積極倡導城市生活綠色消費模式,大力開展“節儉養德”宣傳活動,定期發布城市建筑“節約之星”先進典型。
3.調整結構
實現城市能源資源消費清潔發展。一是實施城市建筑可再生能源強制推廣行動。城市應全面做好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勘察和利用條件調查,并編制城市可再生能源應用規劃。
新建建筑工程應對可再生能源應用條件、適用類型、應用規模及效果等進行專項論證,具備應用條件的新建建筑,應至少選擇應用一種可再生能源。加大太陽能光熱系統在城市中低層住宅及酒店、學校等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強制推廣力度。二是推進長江流域個性化的清潔供暖工程。
在傳統非采暖區的夏熱冬冷地區,積極推廣利用空氣源、地表水源、污水源熱泵技術供暖,建立小區級的城市微采暖系統。具備條件的,利用工業余熱,建立熱電聯產的集中供熱模式。利用海水源、江水源熱泵技術,在末端用能負荷滿足要求的情況下,因地制宜地建立區域可再生能源站。
三是打造城市可再生能源分布式應用系統。建立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協調互補、梯級利用的綜合能源供應體系,大力推廣太陽能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建立城市可再生能源微網系統,實現分布式能源與智能調度充分結合。在城市燃氣未覆蓋地區,推廣采用污水廠污泥制備沼氣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