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過剩的深層次原因是什么?
所謂的“供給側”改革, 不同于需求側管理的通過提高社會需求來促進經濟增長,是要用有效的宏觀政策和法律保障,將生產要素引向需要發展的地方去,使生產要素合理流通、科學組合。
21世紀宏觀經濟研究院認為,當前房地產的過剩,究其根本就是一直以來供需錯配,生產要素不合理流通。房地產因受土地財政、投資投機等相關因素的影響,一直處于低質量的高供給狀態,這也是此次房地產存在過剩的關鍵原因之一。具體來說有以下幾點:
1.開發商和購房者的投資、投機行為很大程度上不是依據市場信號,而是依據政府價格信號進行,一直以來,政府過度使用政策杠桿,形成了政府大于市場的“政府價格信號”。
2.房地產催發的土地財政收益的驅動,使政府行為經濟人化。在現有土地財政帶來巨大吸引力下,政府變成了以實現土地增值為目標的經營,由公共人角色,變成了經營土地資本、追求土地收益最大的經濟人。
3.房地產具備自住和投資的雙重屬性,從而掩蓋了其虛假繁榮的本性。
4.房地產過剩與我國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滯后相關,房地產的兩大資源供給,土地和金融都來源于政府。
5.房地產過剩也和現階段不同城市的資源、產業發展的分化以及人口流入、流出的城鎮化特征密切相關。
房地產的供給側改革政策建議
21世紀宏觀經濟研究院認為,要給“高燒”的經濟系統降溫,去庫存,要力推房地產的供給側改革,而力推房地產的供給側改革的根本是分割開房地產領域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畢竟政府占用房地產生產要素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