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下發《關于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的通知》(發改產業【2013】892號),《通知》明確要求:嚴禁核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按通知要求停建的違規在建項目,要予以嚴肅查處,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知》指出:在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過剩行業中,一些地區和企業仍在盲目新上項目,有的項目甚至在未取得土地、環保、核準手續的情況下違法違規建設的情況。為防止產能過剩矛盾進一步加劇,決定堅決遏制新增產能擬建、在建項目。要求各主管部門停止審批一切新建項目,同時停止一切違規擬建、在建項目,并強調按相關規定問責。
《通知》要求嚴禁核準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義核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國土、環保等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供應、環評審批等相關業務,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通知》要求堅決停建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立即組織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項目,要停止建設;國土部門要依法依規停止土地供應,環保部門要強化環境監管,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對已經發放的貸款要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合法債權安全。對停建的違規在建項目,按照誰違規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債務、人員安置等善后工作。對停建的違規項目,將區分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措施,具體政策和分類處理意見將在制定《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總體方案》時統籌研究。
同時,《通知》還要求加強領導嚴格監督檢查,強調了問責?!锻ㄖ芬幎ǜ鞯貐^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負總責,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對未按本通知要求停建的違規在建項目,要予以嚴肅查處,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違反國家核準、備案新增產能項目以及向違規項目發放貸款、供應土地和通過環評審批的機構及人員,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09]25號)有關要求和相關規定進行問責,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