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拓展廣覆蓋的基礎服務網
以普通省道、農村公路、支線鐵路、支線航道等為主體,通用航空為補充,構建覆蓋空間大、通達程度深、惠及面廣的綜合交通基礎服務網絡。
專欄6 基礎服務網重點工程
(一)農村公路
除少數不具備條件的鄉鎮、建制村外,全部實現通硬化路,新增3.3萬個建制村通硬化路。改造約25萬公里窄路基或窄路面路段。對約65萬公里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改造約3.6萬座農村公路危橋。有序推進較大人口規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13.5萬公里。
(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
優先推進上海、大連、天津、寧波—舟山、廈門、南京、武漢、重慶等港口的鐵路、公路連接線建設。加快推進營口、青島、連云港、福州等其他主要港口的集疏運鐵路、公路建設。支持唐山、黃驊、湄洲灣等地區性重要港口及其他港口的集疏運鐵路、公路建設。新開工一批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集疏運公路1500公里以上。
七、加快運輸服務一體化進程
優化綜合交通樞紐布局
完善綜合交通樞紐空間布局。結合全國城鎮體系布局,著力打造北京、上海、廣州等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加快建設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積極建設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優化完善綜合交通樞紐布局,完善集疏運條件,提升樞紐一體化服務功能。
專欄7 綜合交通樞紐布局
(一)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
重點打造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成都—重慶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昆明、烏魯木齊、哈爾濱、西安、鄭州、武漢、大連、廈門等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強化國際人員往來、物流集散、中轉服務等綜合服務功能,打造通達全球、銜接高效、功能完善的交通中樞。
(二)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
全面提升長春、沈陽、石家莊、青島、濟南、南京、合肥、杭州、寧波、福州、海口、太原、長沙、南昌—九江、貴陽、南寧、蘭州、呼和浩特、銀川、西寧、拉薩、秦皇島—唐山、連云港、徐州、湛江、大同等綜合交通樞紐功能,提升部分重要樞紐的國際服務功能。推進煙臺、濰坊、齊齊哈爾、吉林、營口、邯鄲、包頭、通遼、榆林、寶雞、泉州、喀什、庫爾勒、贛州、上饒、蚌埠、蕪湖、洛陽、商丘、無錫、溫州、金華—義烏、宜昌、襄陽、岳陽、懷化、瀘州—宜賓、攀枝花、酒泉—嘉峪關、格爾木、大理、曲靖、遵義、桂林、柳州、汕頭、三亞等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優化中轉設施和集疏運網絡,促進各種運輸方式協調高效,擴大輻射范圍。
(三)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及口岸樞紐
推進一批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提升對周邊的輻射帶動能力,加強對綜合運輸大通道和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的支撐。
推進丹東、琿春、綏芬河、黑河、滿洲里、二連浩特、甘其毛都、策克、巴克圖、吉木乃、阿拉山口、霍爾果斯、吐爾尕特、紅其拉甫、樟木、亞東、瑞麗、磨憨、河口、龍邦、憑祥、東興等沿邊重要口岸樞紐建設。
推進交通空間綜合開發利用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交通專項規劃,鼓勵交通基礎設施與地上、地下、周邊空間綜合利用,融合交通與商業、商務、會展、休閑等功能。打造依托綜合交通樞紐的城市綜合體和產業綜合區,推動高鐵、地鐵等軌道交通站場、停車設施與周邊空間的聯動開發。
專欄12 交通運輸新領域建設重點工程
(一)通用航空工程。
積極發展通用航空短途運輸,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公務航空。在適宜地區開展空中游覽活動,發展飛行培訓,提高飛行駕駛執照持有比例。利用會展、飛行賽事、航空文化交流等活動,支持通用航空俱樂部、通用航空愛好者協會等社團發展。規劃建設一批航空飛行營地,完善航空運動配套服務,開展航空體育與體驗飛行。
(二)國家公路港網絡建設工程。
以國際性、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為重點,建設與鐵路貨運站、港口、機場等有機銜接的綜合型公路港;以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為重點,建設與主干運輸通道快速連通的基地型公路港;以國家高速公路沿線城市為重點,形成一批與綜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銜接、分布廣泛的驛站型公路港。
(三)郵輪游艇服務工程。
有序推進天津、大連、秦皇島、青島、上海、廈門、廣州、深圳、北海、三亞、重慶、武漢等郵輪碼頭建設,在沿海沿江沿湖等地區發展公共旅游和私人游艇業務,完善運動船艇配套服務。
(四)汽車營地建設工程。
依托重點生態旅游目的地、精品生態旅游線路和國家旅游風景道,規劃建設一批服務自駕車、房車等停靠式和綜合型汽車營地,利用環保節能材料和技術配套建設生活服務等功能區。
(五)城市交通空間開發利用工程。
重點在國際性、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以高速鐵路客運站、城際鐵路客運站、機場為主體,建設一批集交通、商業、商務、會展、文化、休閑于一體的開放式城市功能區。鼓勵建設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充電設施。
(六)步道自行車路網建設工程。
規劃建設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體系,逐步打造國家步道系統和自行車路網,重點建設一批山地戶外營地、徒步騎行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