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文件一
關于暫停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監理單位承接贛州業務的通報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章貢區、南康區、贛州綜合保稅區建設局,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贛州蓉江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縣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高新區分局:
為加強中標單位履約管理,嚴格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我局印發了《關于對中心城區建設項目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試行電子考勤的通知》(贛市建字〔2016〕44號)和《關于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人員實行電子考勤的通知》(贛市建字〔2016〕113號),自項目班子人員實施電子考勤以來,絕大多數施工和監理單位以及項目班子人員認真履行投標(合同)承諾,按規定到崗履職并實施電子考勤,對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但也有少數施工、監理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不履行承諾,尤其是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單位不履行投標(合同)承諾,其項目班子人員連續2-11個月未落實到崗履職。為嚴厲打擊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履行投標(合同)承諾的行為,經研究,決定對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等施工監理單位給予2-11個月的整改時限(具體名單及整改時限見附件),在整改期限內或整改未到位期間,不得參加我市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標項目的投標、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資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贛州市城鄉建設局
2018年8月22日
文件二
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電子考勤的通知
各縣(市、區)城鄉規劃建設局,章貢區、南康區、贛州綜合保稅區建設局,瑞金經濟技術開發區、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建設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建設局,贛州蓉江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贛縣區城鄉規劃建設局高新區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考勤制度,根據國家、省廳文件要求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考勤工程范圍
施工合同金額在400萬元(含)以上、監理合同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上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及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和裝飾裝修工程項目。
二、電子考勤人員范圍
(一)考勤人員及數量。施工單位建造師、質量員、施工員、專職安全員;并按照工程規模標準(詳見附件1)配備考勤人員,標準如下:
大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專職安全員至少2名;
中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質量員至少各1名;
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專職安全員至少各1名。
特殊項目或暫時無法確定工程規模的項目按照中型工程標準配備項目管理人員。
監理單位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現場監理員共三人。
(二)考勤人員身份確認。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合同確定的人員為準。如中標通知書或合同未明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的,施工單位項目班子管理人員中建造師、質量員、施工員、專職安全員各不得少于1名。
錄入考勤信息時,項目所在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人員應審核項目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參與考勤人員的身份證信息須與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中的人員一致,大型項目需增加的考勤人員應持有相應的崗位證書。
現場施工時,施工單位還應根據工程規模、工程技術難度、工程進度、工期要求等,完善配備施工項目部人員。
三、項目起止電子考勤
(一)起始考勤時間。工程項目取得施工許可證正式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申請電子考勤,未完成考勤登記的項目不予組織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程開工(包括大型建筑機械設備進場)后開始實施電子考勤。
(二)終止考勤條件與時間:工程項目已經拆除外架且大型建筑機械設備(如塔吊、人貨電梯等)拆除已經退場時可終止考勤。終止考勤由施工、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建設單位、項目所在地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管人員及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交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終止考勤(負責錄入考勤信息的部門收到紙質材料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具體終止電子考勤時間為:終止考勤審批時間的第二天。
市政公用項目和其他特殊項目在項目基本完工時,憑建設單位出具的申請終止考勤函后,經項目所在地質監站確認后可終止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