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
目標:從2017年起,各級人民政府投資的總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學校、醫院、養老等公益性建筑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機場、車站、機關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優先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
到2020年,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
到2025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25%。
保障:實施貼息等扶持政策,強化資金撬動作用;
對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供地面積總量中保障裝配式建筑面積不低于20%;對以劃撥方式供地、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設項目供地面積總量中保障裝配式建筑面積不少于30%;
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
目標:2020年,全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以上,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阿拉善盟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以上。2025年,全區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資工程項目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70%,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40%以上,其余盟市均力爭達到30%以上。
保障: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用地;一定比例的后補助資金;稅收優惠;積極的信貸支持;實行容積率差別核算;運輸超大、超寬的預制構件實行高速公路通行費減免優惠政策。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