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海市工程造價管理“十三五”規劃》內容
日前,上海住建委發布了《上海市市工程造價管理“十三五”規劃》(滬建標定[2016]762號)(以下簡稱《規劃》),與住建部的《工程造價行業“十三五”規劃》的框架差不多,但作了細化和本地化。
《規劃》是行業發展大方向:讓市場決定工程造價,促進行業轉型升級,轉變工程計價方式,實現工程造價的公平 、公正、科學合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目標宏偉,其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要實現談何容易。
1、 市場決定工程造價
市場決定工程造價是《規劃》的核心思想,兩個《規劃》都把它放在突出的位置來強調,但鮮有具體明確的方案,怎么讓市場決定工程造價?依我之見,就是放棄政府定價,回歸市場定價,但《規劃》又強化定額的作用,投入大量人力要新編空缺的定額,修編現有的定額,增加定額更新的頻率,加強工程造價信息發布,似乎存在矛盾或者時機未到。
若政府總是編制定額和發布信息價,則是越俎代皰,定額編制和信息價的收集的主體應該是企業而不是政府。一是企業情況各不相同,生產力水平參差不齊,同一項目單位所消耗的材料人工機械不盡相同,何必要根據你政府定額來報價和定價呢?實際操作中承包商也不是按定額報價,而是按成本報價,而成本是按勞務分包價格、大宗材料采購量價、施工機械采購或租賃費用等幾大塊測算真實的成本,然后加管理費、稅費和利潤進行報價。
企業自主報價,競爭形成價格。報價不必依據定額和信息價,不必進行綜合單價分析,價格包含一切,包括剛性成本、項目利潤預期、市場分析和投標策略等。
政府引導各方合理定價,何為合理定價?價格=成本+利潤,對企業來說,利潤是多多益善,但除非是壟斷,否則,大多數企業沒有利潤護城河,不太可能獲得超額利潤,利潤的多少取決于供需狀況,定價時已經考慮市場因素,否則,就不能成交。而凡成交的價格就是合理的價格,當供不應求時,高的價格是合理的,即使是暴利;當供過于求時,低的價格是合理的,即使是虧本。不是去掉最高價去掉最低價就是合理價。
厘清政府和市場的服務邊界,明確政府工程造價服務清單,清單外的交給市場,適應工程造價市場化趨勢。讓行業協會和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工程造價信息的發布,或政府購買相關服務,小政府大社會。
2、強化定額作用,加大定額修編投入
《規劃》指出,估算指標覆蓋專業少,消耗量和工料機價格測算的基礎數據科學性不足,定額修編周期過長。到2020年,構建完整的科學合理的工程定額體系,制定《上海市建設工程定額編制管理辦法》,明確定額編制及修訂的依據、方法、程序、周期等事項,建立定額全面修訂和局部修訂相結合的動態調整機制,滿足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智能建筑等工程對計價依據的需求,推進定額精細化、全覆蓋。為適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發展,根據需要及時編制、修訂、補充。
對定額編制的具體細節可謂不厭其詳,對市場化定價的具體方案卻付之闕如。
估算指標覆蓋專業少,其實這不用政府操心,估算一般是按經驗指數,參考類似工程數據,根據工程實際,結合當時的市場走勢及未來趨勢,很多是拍腦袋的。
消耗量和工料機價格測算的基礎數據科學性不足,這是實話,定額消耗量和工料機價格測算與實際偏離值太多,也不知從何而來。當然,定額是靜態的,而造價是動態的,本來就參考意義不大,再加上定額基礎數據的科學性不足,以此計價當然就有先天缺陷,有誤導性,缺乏合理性。
上海額定更新周期是足夠長的,從2000定額后一直沒更新。不過,造價人員也不希望定額變來變去,都大同小異。筆者認為也沒有修編的必要,既然是堅持市場化導向,應由企業定額取代政府定額,由政府定價轉向市場定價。一些項目已經使用港式清單和國外清單,基本不用定額了,修編定額給誰用?
《規劃》要求發揮企業、科研單位、社團組織等社會力量在工程定額編制中的基礎作用,逐步組建一支穩定的定額編制專家團隊、動員一線工程技術人員參與定額測算,提高定額消耗量工程現場的匹配程度。
這些社會力量去幫助企業編制企業定額或許更有意義,企業有這個需求,卻沒有這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