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2層以下(含12層)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應當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具備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條件的,應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術措施替代。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廣州擬出臺《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目前正向社會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0月24日。
行業人士指出,推廣綠色建筑,難點集中于將增加建筑安裝成本。意見稿提出,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從節能專項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中安排建筑節能專項經費,用于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工作,針對獲得國家和省財政資金補貼的建筑節能項目,給予一定獎勵。同時,提出達到二星以上(含二星)等級的綠色建筑,對因實施綠色建筑技術而增加的建筑面積,經認定后可不納入計算容積率。
廣州市法制辦坦承,目前,建筑節能全過程監管仍未形成真正的閉合管理鏈條,項目立項、土地出讓和用地規劃環節的監管缺位造成后期建筑節能標準實施難度大、建筑節能技術措施不合理等問題,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將管理環節向兩端延伸,即向立項、規劃、土地出讓階段延伸和向建筑投入運行后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