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青島市綠色建筑工作,促進綠色建筑技術和產業研發推廣,青島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設立“2011年度綠色建筑技術和產業研發推廣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綠色建筑技術研發及相關標準、規范的編制等。對于綠色建筑項目的獎勵標準:獲得國家三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獎勵80萬元;獲得國家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獎勵60萬元;獲得國家一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獎勵40萬元。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后,可獲得相應星級獎勵金額的30%,待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后可獲得其他70%的獎勵資金。兩年內完成項目將增加10%的獎勵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