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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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已于2000年8月21日經第27次部常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本規定所稱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關鍵詞:管理,規定,全文,住建部,法規,政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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