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常態化動態核查及其結果應用的通知》。通知明確,將于2024年7月1日開啟資質動態核查工作。
與此同時,吉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對注冊建造師違法違規執業行為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其中涉及注冊建造師在注冊、執業和履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其中,重點關注了虛假材料注冊、重復注冊、社保關系問題、人證不符、超出執業范圍、頻繁更換注冊單位、以及作為項目負責人未實際到崗履職或隨意更換等情形。
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自查自糾階段(5月20日—6月30日):各地住建部門組織企業、人員開展自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并督促整改。在7月10日前,各市(州)住建部門需匯總并上報自查情況。
調研督導階段(7月15日—10月30日):省廳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督導,并組織隨機檢查。檢查重點是未履行社保承諾等異常情況和被投訴的企業和人員。
處理處罰階段(2024年11月15日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且逾期未整改的企業和人員,各地住建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