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銷注冊
按照《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要求,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和聘用單位需要申請注銷注冊的,須填寫并網上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由聘用單位將相應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被依法注銷注冊者,當具備初始注冊條件,并符合近3年的繼續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五)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
因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等原因,需補辦注冊執業證書的,須填寫并網上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電子數據和遺失聲明掃描件,由聘用單位將相應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三、注冊審批程序
(一)申請人填寫注冊申請表并打印,簽字后將申報材料和相應電子文檔交聘用單位。
(二)聘用單位在注冊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印章后,將申請人的申報材料電子版和相應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同時將申請人紙質申請表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報送給省級注冊管理機構。
(三)省級注冊管理機構在網上接收申請注冊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通過網上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同時將紙質申請表和照片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
對申請注冊的材料,省級注冊管理機構應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登錄“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系統”,使用管理版進行接收,形成《申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延續、變更注冊匯總表》后上報。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收到省級注冊管理機構上報的注冊申報材料后,對申請初始注冊的,住房城鄉建設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住房城鄉建設部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待補正材料或補辦手續后,按程序重新辦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準予初始注冊的人員,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注冊執業證書,并核定執業印章編號(注冊號)。對準予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人員,核發變更、延續貼條,并核定執業印章編號(注冊號)。
(五)各省級注冊管理機構負責收回注銷注冊和破損補辦未到注冊有效期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交住房城鄉建設部銷毀。
四、其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統一制作,執業印章由申請人按照統一格式自行制作。
(二)注冊監理工程師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后申請變更執業單位,原聘用單位有義務協助完成變更手續。若未解除勞動關系或發生勞動糾紛的,應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糾紛解決后,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三)軍隊系統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人員申請注冊,由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軍事設施建設局按照省級注冊管理機構的職責,接收申請注冊申報材料后,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
(四)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
郵政編碼:100835
聯系電話:010-58933790
傳 真:010-58933530
附表: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4.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5.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破損補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