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與改革委發布公告,稱:“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規定,今年暫不受理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申請……”。
公告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公 告
2017年第8號
根據工程咨詢行業改革發展需要,我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管理規定,今年暫不受理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申請。
鑒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2012年工程咨詢單位資格名單》(國家發展改革委2012年第26號公告)公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有效期即將屆滿,決定該批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有效期統一延續至新管理規定實施之日。
為方便該批工程咨詢單位從業,減輕其負擔,在資格證書有效期延續期內,我委不換發新證,各單位可根據原證書和本公告從事工程咨詢業務。
2017年7月25日
相關背景資料:
7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投資司發布《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關專家解讀意見稿時發現:
其一,該《辦法》未提及“工程咨詢單位應取得《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證書》,在認定的專業和服務范圍內開展工程咨詢業務”等條款。
其二,工程設計、工程監理等也從咨詢業務范圍中去除。
相比此前在2017年1月發改委發布的《工程咨詢單位資格認定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內的相關內容,這或表示工程咨詢行業將取消企業資質。
更早之前,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在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方面,《意見》指出要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鼓勵投資咨詢等企業采取聯合經營、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