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優惠政策
浙江
特色小鎮建設確需新增建設用地的,由各地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及供地手續,對如期完成年度規劃目標任務的,省里按實際使用指標的50%給與配套獎勵,其中信息經濟、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類特色小鎮按60%給予配套獎勵!對全省具有示范性的特色小鎮,省給予一定的用地指標獎勵。
特色小鎮在創建期間及驗收命名后,其規劃空間范圍內的新增財政收入上交省財政部分,前3年全額返還、后2年返還一半給當地財政。
貴州
各市(州)、試點縣要加大本級財政對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財政預算時要安排小城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集中用于支持試點縣小城鎮建設發展。“財政補助、信貸支持、社會投入”
河北
省級財政用以扶持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生態環保、公共服務平臺等專項資金,優先對接支持特色小鎮建設。
鼓勵和引導政府投融資平臺和財政出資的投資基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基礎設施和產業示范項目支持力度。
省市縣美麗鄉村建設融資平臺對相關特色小鎮的美麗鄉村建設予以傾斜支持,對符合中心村申報條件的特色小鎮建設項目,按照全省中心村建設示范點獎補標準給予重點支持,并納入中心村建設示范點管理,對中心村建設示范縣(市、區),再增加100萬元獎補資金,專門用于特色小鎮建設。
內蒙古
各級財政統籌整合各類已設立的相關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特色小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在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繳交的基礎設施配套費,要全額返還小城鎮,用于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
遼寧
研究制定相關配套優惠政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支持特色鄉鎮建設。列入省級新型城鎮化試點,并可推薦申報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鎮。省財政通過不斷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支持各地推進特色鄉鎮建設。
山東
從2016年起,省級統籌城鎮化建設等資金,積極支持特色小鎮創建,用于其規劃設計、設施配套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鼓勵省級城鎮化投資引導基金參股子基金加大對特色小鎮創建的投入力度。
安徽
整合對特色小鎮的各類補助資金。省發展改革委支持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申請專項建設基金;省財政對工作開展較好的特色小鎮給予獎補;市、縣財政要進一步加大特色小鎮建設投入。
福建
新增的縣級財政收入,縣級財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特色小鎮建設。發債企業1%的貼息,省地各承擔一半。50萬元規劃設計補助,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各承擔25萬元。國家專項、省專項,垃圾污水省以獎代補。
甘肅
省級財政采取整合部門資金的辦法對特色小鎮建設給予支持。同時采取“以獎代補”。特色小鎮建設用地的租賃收入以及小城鎮基礎設施配套費。
海南
1、項目和資金上優先;建議預算安排一定資金;村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繳交的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返還小城鎮;部門整合支持。
2、一是設立產業小鎮產業發展引導基金,重點用于產業小鎮的產業培育;二是各方面的財政專項資金(基金)在符合投向的情況下,要向產業小鎮的產業發展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傾斜。
3、新增財政收入部分,省財政可考慮給予一定返還。
重慶
加大市級小城鎮建設專項資金投入,調整優化市級中心鎮專項建設資金,重點支持特色小鎮示范點建設。特色小鎮示范點建設項目打捆納入市級重點項目。
陜西
重點示范鎮每年省財政支持1000萬元,文化旅游名鎮每年支持500萬元。
四川
從2013年開始,連續3年,每年啟動100個省級試點鎮建設。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試點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功能,提升試點鎮的承載能力和吸納能力。市(州)、縣(市、區)財政也要安排專項資金,加大投入。
貴州
加強資金籌措:各市(州)、試點縣要加大本級財政對小城鎮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在年度財政預算時要安排小城鎮建設發展專項資金,集中用于支持試點縣小城鎮建設發展。“財政補助、信貸支持、社會投入”。
廣西壯族
自治區將整合涉及示范鎮建設的相關資金和項目,積極為示范鎮爭取**專項和轉移支付資金支持。自治區本級資金補助標準為每個示范鎮1000萬元,示范鎮總投資一般不低于2000萬元。
西藏
自治區財政安排10億元特色小城鎮示范點建設工作啟動資金。
地(市)、縣(區)人民政府要以規劃為統領,以基礎設施項目、產業項目、民生項目為重點,進一步整合交通運輸、住房城鄉建設、農牧、水利、林業、電力等部門資源,調整資金結構,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則,加大對特色小城鎮建設的投入力度。
同時,要廣泛吸納社會資金和民間資本支持特色小城鎮示范點建設。充分發揮援藏資金在小城鎮建設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