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0年6月到現在的兩年,對中國公路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和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來說,可謂是糾纏不清的兩年。
2010年6月,中國公路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和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下稱投保方)與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簽訂了一份保額為8億元的保險合同。但是,由于當地特殊的地質條件,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建設工地連續多次發生了塌方事故。投保方先后向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報案31次,但30次均遭到拒賠。投保方在向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投訴無果后,近日又上書中國保監會,要求得到妥善處理。
工程保險為何屢屢“受傷”?究竟是保險公司無理拒賠,還是雙方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出了問題?
博弈兩年
2010年6月,投保方與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投保單》,保險期限為2010年6月26日~2013年6月30日,保額為8億元,保費為274.5732萬元。
由于云南地理位置特殊,地質條件不好,云南普洱旅游環線公路工程剛開工一個月就發生了塌方事故。
相關資料顯示,2010年7月18日,強降雨將該工程填方邊坡沖垮,并損壞了建在公路邊第三方倉庫內的財產。次日,投保方第一次向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報了案。
投保方稱,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到場后表示拒絕賠付,理由是“強降雨屬于自然現象,并非保單約定的意外事故,并稱降雨可以通過天氣預報提前得知,降雨造成的積水問題也可以通過排水等措施解決,所以,此次事故的保險責任不成立,無法賠付”。
2010年9月28日,投保方第二次向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報案,原因是“連續4天的暴雨導致塌方”。平安保險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了勘查,查閱了施工日志、監理日志和設計圖紙等相關資料,并對塌方量進行了簽字認可,但最終沒有賠償。
在隨后兩年的時間里,投保方先后報案31次,卻只得到了一筆170萬元的賠償金。
2012年,投保方向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投訴,要求解決此事。7月,中國保監會云南監管局回復稱:“此事屬于民事糾紛,依法應通過雙方協商或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經過兩年的博弈,雙方的矛盾未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