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下稱“計劃”),在政府投資領域,立法計劃明確“制定政府投資條例(發展改革委起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法制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起草)”。
去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條例(征求意見稿)》,這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領域層級最高的法律,目的是為了規范PPP模式,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效率,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資本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另外,這次《政府投資條例》也列入立法計劃中,據了解,2001年,國務院開始起草《政府投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10年1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了《條例》最新的征求意見稿,并向全社會公開征尋意見。但是,自此以后,就沒有下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也曾對《條例》進一步修改,但是《條例》并沒有正式發布實施,《條例》出臺后對政府投資帶來重要影響。
PPP頭條采訪濟邦咨詢董事長張燎點評:1、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不會影響PPP條例的牽頭部門設置。這次機構改革方案中,條例牽頭部門,國務院法制辦從國務院直屬辦事機構,變成重新組建的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的司法部的一部分,其職能職責沒有變化,應該不會影響其牽頭,發改、財政兩部委配合起草的工作格局。
2、立法進度有了明確預期,2018年PPP條例出臺概率大增。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立法項目,PPP條例屬于“政府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立法工作計劃中強調要“保證高質高效完成”,“嚴格時限要求、強化責任落實,不斷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言下之意2018年立法計劃已經公布的在列項目,須在年底前至少完成重大工作節點: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領導重視要求高一些,或者過程更順利,完成審議出臺也是很有可能的。
3、對于PPP條例立法比較糾結的部門協調難題,將通過高位介入決策來定案。PPP條例屬于基礎研究論證比較充分,實踐已經遠遠跑在前面,走完公開征求意見流程,共識分歧基本厘清的立法項目,發文中提到,“經過反復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國務院法制辦、起草部門應當將爭議的主要問題、有關部門的意見以及國務院法制辦的意見及時報國務院領導同志協調,或者報國務院決定”,因此很大可能是待新一屆國務院領導上任(兩會后的事)及機構部委改革調整到位(料是上半年內的事)后,以提請國務院分管領導/國務院常務辦公室研議方式拍板定案。
4、PPP條例年內出臺,把過去四年PPP的“缺圖作業”,變成“有圖作業”,很可能成為PPP高質量發展轉段的標志性事件。